当前:大病救助政策指南
*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 关于提高市直公务员医疗补助标准的通知
- 决定从2010年7月1日起,提高市直公务员医疗补助标准:用于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个人支付部分医疗费的补助,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均由50%提高为55%。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10日]
- 关于调整市直城镇职工大病救助医疗保险费缴费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的通知
- 决定从2010年7月1日起,将市直城镇职工大病救助医疗保险费缴费标准,由原来的60元/人年调整为90元/人年;大病救助医疗保险费年最高支付限额由10.8万元提高至15万元。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10日]
- 关于印发《许昌市直重症慢性病鉴定标准及费用支付范围》的通知
- 关于印发《许昌市直重症慢性病鉴定标准及费用支付范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10日]
- 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人社厅函〔2011〕97号文件从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中删除含右丙氧芬药品的通知
- 删除《河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0版)中的“复方丙氧氨酚口服常释剂型”(西药第244号)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11日]
-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卫农卫发〔2010〕80号文件将部分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范围的通知
- 各统筹地区要把以治疗性康复为目的的运动疗法等9项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范围,自2011年1月1日起分别由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具体支付比例由统筹地区确定。在此基础上,各统筹地区可根据基金承受能力,按照保障基本需求的原则,适当增加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范围的医疗康复项目。
[发布时间:2010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