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大病救助政策指南
*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 开远市对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提标
- 开远市对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提标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07日]
- 重庆社会救助基金会助学不设门槛 遭遇5类困难可申请救助 农村低保家庭孩子考上大专就救助
- 重(特)大病救助:对困难家庭中患有重大疾病产生大额医疗费用,个人支付金额较大,且需要后续治疗,家庭无法承担的贫困对象,给予精神上的抚慰和医疗救助。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15日]
- 遇突发困难可申请社会救助基金 最高救助金额15万元
- 大病医疗救助。因家庭成员患危重疾病的,按其一年内个人自付医疗费用的限额比例给予医疗救助,封顶线为100000元。其中:一类救助对象比例不超过50%,二类救助对象比例不超过30%,三类救助对象比例不超过15%。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14日]
- 市政府出台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 重庆特困人员每月可享600元生活补助
- 从2016年7月1日起,对我市失能(肢体、智力、精神、视力四类一、二级重度残疾或因病瘫痪卧床不起6个月以上)的特困人员和16岁以下特困人员发放照料护理补贴,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化适时调整。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26日]
- 重庆市民政局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救助工作的通知
- 加大重特大疾病救助力度。完善重特大疾病特殊病种范围,将地中海贫血、白血病等费用较高,需长期治疗的特殊病种纳入重特大疾病特殊病种范围救助。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