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大病救助政策指南
*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南州临时救助实施细则的通知
黄政办〔2015〕41号 - 本细则所称临时救助,是指国家对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或者因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以及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的家庭,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应急性、过度性的救助。
[发布时间:2015年06月01日]
- 西宁市临时救助实施细则
- 低保家庭中的临时救助对象,因罹患重大疾病导致医疗费用过重致使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在扣除个人自付部分及有关部门应报销的费用后,按1-9月确定, 但救助费用不得超过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总额,最高救助金额不超过15000元。
[发布时间:2015年05月05日]
- 海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北州临时救助实施细则的通知
北政办〔2015〕13号 - 本细则所称临时救助,是指对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和个人,或者因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以及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的家庭和个人,政府和社会力量按照规定程序、标准和时限给予的应急性、过渡性救助。
[发布时间:2015年03月11日]
- 海东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市级统筹实施方案 - 由市社保局负责结算支付我市所有新农合参合人员在省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即时结报医疗费用;由各县(区)社保局负责结算支付我市新农合参合人员在各县(区)范围内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即时结报医药费用。参合人员转省外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各县(区)社保局审核后报销。
[发布时间:2014年12月25日]
-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黄南州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政策的通知
-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征缴双基数缴费是指参加我州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缴费率按全部职工(在职职工和退休退职人员)工资总额和退休退职费的6%缴纳基本医疗保险。
[发布时间:2014年09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