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大病救助政策指南
*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 曲靖市新农合大病保险启动 最高可报销70%
- ,新农合报销后个人年度累计负担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超过7000元的部分纳入大病保险保障范围,年度累计补偿最高限额20万元,报销比例从50%到70%。
[发布时间:2013年11月11日]
- 职工医疗互助五大优惠更实惠
- 职工在患病住院时,除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外,还可得到活动给予的补助,减轻经济负担。取消大病段限制、降低先自付限制等优惠政策。
[发布时间:2013年09月25日]
- 职工医疗互助补助标准将提高
- 职工住院自付部分超过600元至1万元的部分补助30%,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补助70%,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补助90%。
[发布时间:2013年08月20日]
- 沧源自治县城乡医疗救助比例提高至70%
- 新实施方案规定,救助对象是具有沧源自治县户籍的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边境村边民、重点优抚对象及其他低收入特殊困难人员。内容是在利用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全额资助救助对象参保参合的同时,对在本县内住院医疗的救助比例由原来50%提高到70%。
[发布时间:2013年06月24日]
- 我市完善重特大疾病救助机制
- 重点优抚对象;具有本市户籍的14周岁(含)以下儿童和城乡低保边缘家庭中急需救治的重特大疾病患者。救助病种为:各类恶性肿瘤、急性白血病、尿毒症(含尿毒症门诊透析治疗)、先天性心脏病、再生障碍性贫血、冠心病、获得性免疫缺乏综合症和重度精神病等8类。
[发布时间:2013年04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