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大病救助政策指南
*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 达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
- 达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2018年01月01日]
- 关于印发《乐山市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乐山市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09日]
- 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 对我省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和经民政部门核实核准的农村特困人员和低保对象中,罹患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儿童白血病和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等大病患者进行集中救治。对上述疾病实行单病种付费,控制费用总额,降低患者实际自付费用。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08日]
- 我市“五举措”助推因病致贫人口脱贫
- 对患大病住院自付合规医疗费用超过7000元的参合患者,由大病保险承办机构进行再次报销, 7仟元—2万元的,按50%支付;2万元—5万元的,按55%支付; 5万元—10万元的,按65%支付;超过10万元以上的按80%支付。
[发布时间:2016年05月20日]
- 2016年新农合特殊补偿政策汇总
- 2016年新农合特殊补偿政策汇总
[发布时间:2016年03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