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大病救助政策指南
*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 关于印发2015年全市卫生计生工作要点的通知
- 新农合参合率稳定在99%以上。缩小住院实际报销比与政策范围内报销比差距,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保持在75%以上,实际报销比达64%,门诊费用报销比达70%。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提高大病受益水平。实行县、市、省级定点和省外非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用报销保底政策,保障参合人员权益。
[发布时间:2015年07月27日]
- 遂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调整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
- 遂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调整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05月29日]
- 《阿坝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实施方案》
- 基本医疗保险应按政策规定首先向新农合参合人提供基本医疗保障。在此基础上,大病保险主要在参合人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的情况下,对基本医疗保险补偿后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保障。
[发布时间:2014年12月31日]
- 四川省卫生计生委 四川省财政厅
关于调整新农合部分报销政策的通知 - 新农合报销政策的调整:一、调整乡级新农合用药目录报销范围问题;二、调整重大疾病治疗期间发生其他疾病或严重并发症报销政策问题;三、明确越级转诊中有关急诊的定义问题
[发布时间:2014年09月29日]
- 四川省卫生计生委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
调整新农合报销规定推进分级诊疗工作的通知 - 通知要求:一、建立健全新农合基层首诊和双向转诊制度。二、实行新农合住院补偿费用总额预付分类管理制度。三、进一步加大新农合相关政策宣传力度
[发布时间:2014年09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