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年03月08日 来源: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 浏览次数:4335
川卫发〔2017〕40号
各市(州)卫生计生委、民政局、扶贫移民局,国家在川和委直属医疗机构:
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民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印发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7〕154号)要求,我们组织制定了《四川省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四川省民政厅
四川省扶贫和移民工作局
2017年3月8日
四川省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方案
罹患重大疾病是导致贫困的重要原因之一,根据国家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启动会精神,按照国家印发的《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方案》要求,为做好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切实解决患大病贫困人口看病就医问题,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中央扶贫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和国家卫生计生委等15部门《关于实施健康扶贫工程的指导意见》(国卫财务发〔2016〕26号)要求,结合省委十届六次全会关于扶贫工作部署和《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决定》精神,通过开展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切实减轻农村贫困大病患者费用负担,使其尽快康复或保持相对稳定的健康状况,摆脱贫病交加、因病致贫、因贫病重的困境。
二、工作目标
到2018年底,对我省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和经民政部门核实核准的农村特困人员和低保对象中,罹患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儿童白血病和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等大病患者进行集中救治。对上述疾病实行单病种付费,控制费用总额,同时充分发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疾病应急救助、医疗救助、医药爱心扶贫基金、卫生扶贫救助基金等制度的衔接保障作用,降低患者实际自付费用。
有条件的地方,可以结合实际需求和医疗服务及保障水平,扩大专项救治的人群及病种范围。
三、工作内容
(一)建立救治台账。各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会同扶贫部门,为符合救治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建立台账。各地卫生计生、民政部门要对符合救治条件的农村特困人员和低保对象建立救治台账。各地要按照台账对相关病种的救治对象进行动态追踪管理。
(二)开展医疗救治。
1.合理确定定点医院。按照保证质量、方便患者、管理规范的原则,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确定各个病种的医疗救治定点医院,为方便患者就诊,定点医院原则上设置在县级医院。同时,各市(州)要根据辖区大病救治实际和县级医院诊疗条件,指定市级医院作为医疗救治定点后备医院。省级指定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省人民医院、省肿瘤医院、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成都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为省级定点后备医院。
2.科学制订诊疗方案。各地要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已发布的相关疾病诊疗指南规范和临床路径(各病种临床路径见省卫生计生委网站),结合地区实际,按照“保基本,兜底线”的原则,制订符合当地诊疗服务能力、具体细化的诊疗方案和临床路径,要严格执行医疗扶贫控制医疗费用相关政策。
3.全力组织医疗救治。各地要充分发动村医、计生专干等基层卫生计生队伍,做好救治对象的宣传、组织工作。各定点医院要合理设置医疗服务流程,为农村贫困大病患者开通就医绿色通道,配备临床经验丰富的医务人员,对大病患者实施医疗救治。
4.严格分级诊疗制度。各地要根据台账登记的救治对象情况,原则上组织贫困大病患者到县级定点医院进行救治,确实无法解决的,省、市级定点后备医院和各级专家组应通过远程医疗、对口支援、会诊查房、巡回医疗、派驻治疗小组等方式提供技术支撑。各地要建立疑难/重症病例的会诊、转诊机制,县域外转诊严格执行《关于推进贫困地区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通知》(川卫发〔2016〕85号)相关规定,坚决杜绝过度医疗行为。
5.加强医疗质量控制。定点医院要强化医疗质量安全意识,完善管理制度和工作规范,开展单病种质量控制,按照相关病种临床路径要求,规范临床诊疗行为。省卫生计生委成立重大疾病临床诊疗专家组(见附件),市(州)级要参照省级成立相应专家组,制订完善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相关指标,对定点医院提供技术支持与指导,开展质量管理、业务培训和考核评价等工作,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
6.推进分类施治行动。各地要将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与我省2016年启动开展的健康扶贫分类施治行动有机结合,充分依托、整合对口支援专家、技术、设备等优质资源,重点针对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儿童白血病和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等大病患者开展救治,并根据本地区贫困人口患病率高、经济负担较重、诊疗路径清晰、疗效确切的重大疾病开展集中救治行动,要制定具体实施计划,明确时间表、路线图,从“保基本、救大病、管慢病”三个方面同时发力,确保分类施治行动取得实效。
(三)加大保障力度。
1.实行单病种付费。为有效控制医疗费用,纳入大病专项救治范围的病种,均实行单病种付费管理。各地要根据《关于推进按病种收费工作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68号)要求,按照本地区制订的诊疗方案和临床路径,科学确定各病种的单病种费用。
2.发挥政策保障合力。对患专项救治病种的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以及农村特困人员和低保对象,各地要结合实际,依托现有政策最大限度减轻医疗费用负担,提高受益水平。
3.推行“一站式”结算。贫困大病患者在县域内定点医院住院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定点医院应设立综合服务窗口。各市(州)要积极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一站式”信息交换和即时结算,由各类经费保障机构直接向医疗机构支付相应费用,贫困患者只需在出院时支付自付医疗费用,确保救治对象方便、快捷享受到各项医疗保障政策待遇。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级卫生计生、民政、扶贫部门要加强救治对象数据信息的动态管理。近期,国家卫生计生委向我省反馈“健康扶贫管理数据库”里符合救治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共1.53万,我们已纳入四川省贫困人口就医信息管理系统。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会同当地民政部门,及时将符合救治条件的农村特困人员和低保对象信息按省卫生计生信息中心提供的EXCEL模板导入四川省贫困人口就医信息管理系统大病专项救治管理模块实行动态管理。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充分发动辖区内乡村医生、社区医生、计生专干及时掌握救治动态,通过四川省贫困人口就医信息管理系统一次性填报贫困患者罹患重大疾病信息确诊表,每月底前更新填报治疗、费用信息反馈表。
(五)强化信息审核。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切实做好大病专项救治数据定期统计、分析工作,为开展医疗质量、安全及效率评价,持续改进相关工作提供数据支撑。省、市(州)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审核县级上报的相关数据信息,省卫生计生信息中心每月底前定期向全国健康扶贫动态管理系统推送我省贫困大病患者救治信息。
四、保障措施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是推进并落实健康扶贫工程的重要内容,是实施精准扶贫,确保到2020年农村贫困人口脱贫的重要举措。各级卫生计生、民政、扶贫部门要高度重视,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高度,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扶贫开发和健康扶贫的工作要求,切实做好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
(二)进一步落实职责分工。各地要按照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体制,加强组织领导,将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纳入脱贫攻坚、落实健康扶贫工作的领导责任制,明确并落实部门责任。各地卫生计生、民政、扶贫等部门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工作进展;要细化职责分工,加强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卫生计生部门要组织医疗机构做好救治工作,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民政部门要进一步修订完善医疗救助政策,加大对贫困大病患者的救助力度;扶贫部门要争取有关项目资金,加强对贫困大病患者的帮扶力度。卫生计生、民政、扶贫等部门负责督促各地落实贫困大病患者专项救治工作,协调建立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疾病应急救助、医疗救助、医药爱心扶贫基金等制度的紧密衔接和联动机制,共同做好救治工作台账和数据信息的动态管理工作。
(三)进一步推动督导落实。各地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结合地区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要精心组织实施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统筹做好政策衔接、资金安排、人力调配、推进实施等,确保专项救治工作落实到位。省卫生计生委、民政厅、扶贫移民局等部门,将对各地实施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督导,适时全省通报各地工作进展情况。
(四)进一步强化宣传引导。各地要开展系列宣传活动,通过新闻媒体、互联网、电视报刊等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的有关政策,提高群众知晓率。要及时总结地方经验,不断推广典型做法,充分发挥示范和引导作用。要注重宣传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进展和成效,以及涌现出的生动事迹和群众受益事例,在全社会努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省卫生计生委
脱贫办 陈明清 028-86134181
医政处 雍 奇 028-86135825
省民政厅
龙 飞 028-84423023
省扶贫移民局
杨佑明 18100825885
省卫生计生信息中心
江顺权(系统填报技术指导) 18010606560
数据信息上报工作QQ群:55272215
附件
四川省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
临床诊疗专家组
组 长:
王 莉 省人民医院 副院长/肾内科主任医师
副组长:
郎锦义 省肿瘤医院 院长/放射肿瘤科主任医师
周总光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 胃肠外科教授
华益民 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 儿童心血管科主任医师
成 员:
朱易萍 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 儿童血液肿瘤科主任医师
陈龙奇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 胸外科教授
胡建昆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 胃肠外科教授
王自强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 胃肠外科教授
高 举 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 儿童血液肿瘤科主任医师
王一斌 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 儿童心血管科副主任医师
王 康 省人民医院 胃肠外科教授
何 强 省人民医院 肾内科主任医师
徐 亮 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普外科教授
付茂勇 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 胸外科教授
李小安 成都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消化内科主任医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