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大病救助政策指南
*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 关于调整珠海市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标准的通知
- 对符合《珠海市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实施方案》条件的对象,独生子女死亡家庭中的父母,生活扶助金发放标准由原来每人每月3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000元;独生子女残疾的父母,按残疾的程度,生活扶助金发放标准分别由原来每人每月的200元、180元、15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700元、600元和500元。
[发布时间:2014年04月28日]
- 关于印发广东省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
- 广东省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2014年03月27日]
- 关于印发《城乡医疗救助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 城乡医疗救助基金的救助对象是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以及其他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经济困难群众。
[发布时间:2014年03月25日]
- 广州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广州市社区卫生家庭病床服务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
- 对提供家庭医疗服务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实施意见》(穗府〔2007〕28号)规定给予财政专项补助。
[发布时间:2014年02月17日]
- 关于提高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标准的通知
- 独生子女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夫妻,每人每月扶助金标准由原200元提高到600元,直至亡故或子女康复为止
[发布时间:2013年07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