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3年03月05日 来源:湛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浏览次数:4550
各县(市、区)卫生局、发改局、教育局、科技局、经信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规划局、农业局、环保局、外经贸局、文广新局、体育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湛江开发区人口和社会事务管理局,市直及驻市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省卫生厅等16厅局的《广东省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工作规划(2012-2015)》(粤卫〔2012〕153号)要求,结合本市实际,我们制定了《湛江市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工作规划(2012-2015)》,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3年2月26日
湛江市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工作规划(2012-2015)
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保障我市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实现构建幸福湛江的目标,根据省卫生厅等16部门印发的《广东省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工作规划(2012-2015)》(粤卫〔2012〕15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背景
严重影响我市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以下简称“慢性病”)主要有心脑血管疾病、恶性肿瘤、糖尿病、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等。慢性病的发生和流行与经济社会、生态环境、文化习俗和生活方式等因素密切相关。伴随着工业化、城镇化、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快,慢性病病例数与死亡数也快速上升,但居民防病意识低,慢性病病程长、流行广、资料费用高、致残致死率高,是群众因病致贫返贫的重要原因,是我市突出的公共卫生问题之一。
国内外经验表明,慢性病是可以有效预防和控制的疾病。改革开放30多年以来,我市经济社会不断发展,人民生活不断改善,群众健康意识也不断提高,为慢性病防治工作奠定了基础。但是,我们也面临着诸多的挑战:一是慢性病流行形势严峻,根据我市县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医院内死亡病倒监测结果显示,我市慢性病死亡率占总死亡率的80%以上;二是群众对慢性病危害的严重性认识不足,健康生活方式知晓率低,严重制约慢性病防治工作的深入开展;三是政府主导、多部门协作、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尚未完善;四是慢性病防治网络亟待建立健全,卫生资源亟待补充和平衡,人才队伍建设亟待加强等。“十二五”时期是加强慢性病防治的关键时期,我市要把加强慢性病防治工作作为推进医改、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采取有力措施,尽快遏制慢性病高发态势。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合作、社会参与。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为指导,逐步建立各级政府主导、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
(二)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指导、注重效果。充分考虑当地实际情况,制定适合本地区的具体防治目标和控制策略,提高慢性病防治的可及性、公平性和防治效果。
(三)以人为本、防治结合、重心下沉。始终把维护公众健康权益放在第一位。以控制慢性病危险因素为干预重点,以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患者管理为主要手段,促进预防、干预、治疗的有机结合,将防治工作逐步下沉落实到基层。
三、目标
(一)总体目标:完善覆盖全市的慢性病防治服务网络和综合防治工作机制,建立慢性病监测与信息管理制度,提高慢性病防治能力,努力构建支持性社会环境,落实部门职责,降低人群慢性病危险因素水平,减少过早死亡和致残,减轻由慢性病造成的社会经济负担。
(二)具体目标:到2015年达到以下具体目标
1.慢性病保障体系建设:
(1)各县(市、区)疾控机构均有独立的慢性病科室,慢性病防控专业人员占本级疾控机构专业人员的比例至少达5%以上。
(2)各级公立医院设专门科室,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专职人员,履行慢性病防控职责。
(3)各级财政设立慢性病防治专项工作经费。
2.工作指标:
(1)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须创建至少1个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
(2)全市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示范创建3套(每套含示范社区、示范单位、示范食堂/餐厅各1个),培养并通过资质考核的健康指导员200名。
(3)全人群死因监测覆盖全市所有县(市、区),慢性病危险因素监测覆盖全市60%的县(市、区)。
各县(市、区)具体任务指标分配见附表。
3.效果指标:
(1)慢性病防控核心信息人群知晓率达50%以上,35岁以上成人血压和血糖知晓率分别达到70%和50%。
(2)全市人均每日食盐摄入量降低至8克以下。
(3)成年人现在吸烟率降低到20%以下。
(4)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达到45%以上。
(5)成人肥胖率控制在10%以内,儿童青少年肥胖率不超过8%。
(6)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40%,规范管理人群血压、血糖控制率达到60%。
(7)脑卒中发病率上升幅度控制在5%以内,死亡率下降5%。
(8)适龄儿童窝沟封闭覆盖率达到20%以上,12岁儿童患龋率控制在25%以内。
四、策略与措施
(一)关口前移,深入推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充分利用大众传媒,广泛宣传慢性病防治知识,寓慢性病预防于日常生活之中,促使人们自觉养成良好的健康行为和生活方式。卫生部门建立慢性病信息和知识权威发布平台,定期发布健康核心信息;广电、新闻出版等部门,组织主要媒体设立健康专栏,科学传递慢性病防治知识;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工商联、老龄委和各类社会学术团体发挥各自优势,按照规范信息,有组织地开展公益宣传和社会动员活动。
科学指导合理膳食,积极开发推广低盐、低脂、低糖、低热量的健康食品。农业部门引导生产安全、营养、方便、多样化的农产品;经济和信息化部门引导并支持食品加工企业改进生产工艺,推动实施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促进健康食品开发和生产,倡导和鼓励食品销售企业开设健康食品专柜,引导消费者选择健康食品;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加强对集体供餐和餐饮单位的监管,并组织企业业务骨干学习知晓不良饮食危害,提供安全卫生的餐饮服务。
积极营造运动健身环境。体育部门加强群众性体育活动的科学指导,逐步提高各类公共体育设施的开放程度和利用率,每个社区建1个健身点;城市规划部门应在城市居住区的规划建设中,按照有关标准和规范配套必要的体育活动设施。教育部门保证中小学生在校期间每天至少参加1小时的体育锻炼活动;环境保护部门加强环境质量监测与保护,强化环境污染综合治理;机关、企事业单位建立工间操制度;社区积极推广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和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工作模式。
切实加强烟草控制工作,认真履行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加大控烟宣传力度,全面推行公共场所禁烟。党政机关、医疗卫生机构、教育机构等要率先成为无烟单位。加大监督、执法力度。鼓励医疗机构设立规范的戒烟门诊,提供临床戒烟服务,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提高戒烟服务能力和水平。宣传过量饮酒的危害,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普及心理健康知识。
(二)拓展服务,及时发现、管理高风险人群。扩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和覆盖人群,加强慢性病高风险人群(血压、血糖、血脂偏高和吸烟、酗酒、肥胖、超重等)筛查和管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认真履行健康教育、预防、保健、医疗、康复等综合服务职能,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及时了解社区慢性病流行状况和主要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健康教育,免费提供常见慢性病健康咨询指导。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对35岁以上人群实行机构内首诊测血压制度。8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开展血糖测定, 4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20%的乡镇卫生院开展口腔预防保健服务。政府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积极推行健康体检制度,将慢性病核心指标和口腔检查作为必查项目,建立动态管理档案,加强指导管理。有条件的机关、单位建立健康指标自助检测点,提供体格测量简易设备。零售药店在慢性病防控宣传教育中也要发挥积极作用。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单位医务室对健康体检与筛查中发现的高风险人群,进行定期监测与随访,实施有针对性的干预,有效降低发病风险。各级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机构开发并推广高风险人群生活方式干预的适宜技术,并进行督导和评价。
(三)规范防治,提高慢性病诊治康复的效果。心脑血管病、肿瘤、糖尿病等专病防治机构要推广慢性病防治适宜技术,及时对本机构各级专科诊治从业人员进行诊治规范培训,逐步实现慢性病的规范化诊治和康复。各级各类医院要严格遵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诊疗技术规范和指南,完善专科医师的专业化培训制度,注重康复治疗的早期介入。在提供规范化诊断、治疗和康复的同时,要加强对患者及家属的咨询指导和科普宣传。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加强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管理服务和口腔保健服务,开展随访和康复指导等工作,积极推广儿童窝沟封闭等口腔疾病预防适宜技术。随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投入的增加,不断拓展服务范围,深化服务内涵,积极推广慢性病患者的自我管理模式,努力提高患者规范管理率和控制率。
在慢性病防治工作中,坚持中西医并重,充分发挥中医药“简、便、验、廉”和“治未病”的特点。卫生部门要进一步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适当增加基本药物目录中慢性病用药品种,建立基本药物短缺信息监测处理协同机制,完善基本药物储备制度,确保为慢性病患者提供适宜的治疗药物。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药品安全。
(四)明确职责,加强慢性病防治有效协同。完善慢性病防控网络,优化工作格局,整合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功能,打造上下联动、优势互补的责任共同体,促进慢性病防治结合。卫生行政部门要创新工作方式,提高管理水平;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公立医院设置专门科室和人员,履行慢性病防治工作职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强化慢性病防控职能,提高服务能力。
建立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院、专病防治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慢性病防治中的分工负责和分级管理机制,明确职责和任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专病防治机构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做好慢性病及相关疾病防控规划和方案的制定实施,提供业务指导和技术管理;医院开展慢性病相关信息登记报告,提供慢性病危重急症病人的诊疗、康复服务,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慢性病诊疗、康复服务提供技术指导;建立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双向转诊机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相关慢性病防控措施的执行与落实。
健康教育机构负责制定慢性病健康教育策略方法,传播慢性病防治核心信息,并指导其他机构开展慢性病健康教育活动。妇幼保健机构负责提供与妇女儿童有关的慢性病预防咨询指导。
(五)抓好示范,提高慢性病综合防控能力。积极创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开展社区诊断,明确本地区主要健康问题和危险因素,应用适宜技术,制定适合当地慢性病防控的策略、措施,建立长效防控模式,定期总结示范区建设经验,以点带面,促进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的开展。
充分发挥各级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和现有的健康促进工作委员会的作用。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为平台, 建成1个以上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县),通过政策引导,加强慢性病综合防控的组织协调,将慢性病防控作为健康城市及健康促进行动的重要内容,改善环境质量,增加绿地面积和健身场所,建设健康环境;促进合理膳食、适量活动、控烟限酒,培育健康人群。
(六)共享资源,完善慢性病监测信息管理。统筹利用现有资源,提高慢性病监测与信息化管理水平,建立慢性病发病、患病、死亡及危险因素监测数据库,健全信息管理、资源共享和信息发布等管理制度,逐步建成慢性病综合监测点。规范人口出生与死亡信息管理,组织开展辖区脑卒中、急性心肌梗死及死因登记报告。建立慢性病与健康影响因素调查制度,定期组织开展慢性病及危险因素、居民营养与健康等专项调查。结合居民健康档案和区域卫生信息化平台建设,加强慢性病信息收集、分析和利用,掌握慢性病流行规律及特点。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颔导,推进规划实施。各地将促进全民健康作为转变发展方式、实现科学发展的新战略,融入各项公共政策,加强对慢性病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将慢性病防治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建立目标责任制,实行绩效管理。各地要围绕规划总体目标和重点工作,结合实际,制订本地防治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认真研究推进规划目标实现的政策和措施,切实解决防治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落实政策保障、人员配备、资金投入、监督奖励等措施,大力加强社会动员,努力形成政府社会防治工作合力。
(二)履行部门职责,落实综合措施。加强部门间协调沟通,建立慢性病防治工作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健全分工明确、各负其责、有效监督的工作机制,协调解决慢性病防治工作重大问题,落实各项防治措施。
卫生部门制订慢性病防治方案,将慢性病防治作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核心内容,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公共卫生服务的衔接,实现防和治的有效结合。建立慢性病综合防治机制,做好组织协调、技术指导、健康教育与行为干预、预防治疗和监测评估。评价防治效果,推广适宜技术,指导社会和有关部门开展慢性病防治工作。
发展改革部门将慢性病防治相关内容纳入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加强慢性病防治能力建设,保障慢性病防治工作的基本条件。
教育部门将营养、慢性病和口腔卫生知识纳入中小学健康教育教学内容,监督、管理和保证中小学生校园锻炼的时间和质量。
民政部门进一步完善贫困慢性病患者及家庭的医疗救助政策,逐步加大救助力度,对符合当地医疗救助条件的,积极纳入医疗救助范围。
财政部门根据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疾病谱转变和疾病负担的变化,安排必要的慢性病防治经费。
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积极完善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做好基本医疗保险与公共卫生服务在支付上的衔接,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减轻参保人医疗费用负担。
体育部门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积极推行《广东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和《广东省群众体育工作方案》,指导并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
科技、经济和信息化、环境保护、规划、农业、商务、广电、新闻、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密切配合、履职尽责。
(三)增加公共投入,拓宽筹资渠道。建立慢性病防治工作的多渠道筹资机制。发挥公共财政在慢性病防治工作中的基础作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慢性病流行程度,不断增加公共财政投入,逐步扩大服务范围,提高服务标准,加大对基层慢性病防控工作支持力度,完善投入方式,评估投入效果,提高资金效益。鼓励社会各界投入,引导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积极参与,为防治慢性病提供公益性支持。
(四)加强人才培养,提高服务能力。实施卫生中长期人才规划,建设一支适应慢性病防治工作需要的医学专业与社会工作相结合的人才队伍。加强基层慢性病和口腔疾病防治实用型人才培养,提高基层医疗卫生人员服务能力,切实加强政策保障,使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引得进、用得上、留得住;加强慢性病防治复合型人才培养,特别注重培养既掌握临床医疗技能又熟悉公共卫生知识的人才,在全科医生、住院医师和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中,强化慢性病防治内容,提高防治技能;加强对康复治疗人员的培养力度,提高慢性病患者的康复医疗服务水平,降低慢性病致残率和残疾程度;加强学术带头人和创新型人才培养,全面提高慢性病科学防治水平。鼓励和支持社会工作人才参与慢性病防治工作。
(五)强化监督监测,实行考核评价。建立规划实施情况监测通报制度,制定规划实施监测指标体系,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不断完善政策。实行规划实施进度和效果考核评价制度,针对规划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考核评价,科学分析投入产出效益,综合评价政策措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