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特困户  五保户  新农合  
关于认真贯彻落实《赣州市健康扶贫工程实施方案》进一步做好健康扶贫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28日]
关于认真贯彻落实《赣州市健康扶贫工程实施方案》进一步做好健康扶贫工作的通知
[人民日报]赣州为贫困人口买商业保险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05日]
2016年该补充保险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90元,市、县两级财政共出资9455.23万元,为包括2016年初步实现脱贫的人口共105万人购买了该补充保险。该补充保险的补偿范围是经新农合、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后,需由个人负担的住院医疗费用。
关于做好2016年新农合大病保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5月03日]
为确保所有新农合统筹地区全部实施大病保险制度,提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保险保障水平,就做好我省2016年新农合大病保险工作制定本通知。
赣州:让贫困户看得起病治得好病
[发布时间:2016年04月01日]
2015年,赣州市卫生计生委通过提升基层卫生计生服务能力、构建困难群众大病救助屏障,最大限度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逐步缓解困难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让大病患者重拾希望(赣南日报头版头条)
[发布时间:2015年08月30日]
市卫计委紧扣落实市政府十项卫生计生精准扶贫措施,通过全面实施大病保险、重大疾病免费救治等,构建起完善的医疗救助网络,切实减轻群众看病负担,逐步减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 多重保障防止因病致贫
关于公布具备市级新农合重大疾病救治资格医院名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03月02日]
赣州市人民医院、赣州市肿瘤医院、赣州市妇幼保健院、赣州市第三人民医院、赣州市第五人民医院、赣州市中医院、赣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赣南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赣州市立医院、吉安市中心人民医院、井冈山大学附属医院。   
关于做好农村居民耐多药肺结核等15类重大疾病救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年07月19日]
重大疾病实行按病种定额付费,患者实际减免费用(即住院总费用减去个人自付费用)与新农合基金支付金额不相等时,统一以新农合基金支付金额计入患者年度住院补偿封顶线。
关于印发农村居民耐多药肺结核等15类重大疾病按病种付费方案(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年09月27日]
自2012年10月1日起全省全面推开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乳腺癌、宫颈癌、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Ⅰ型糖尿病、甲亢15类重大疾病救治试点工作,新农合补偿实行按病种付费;医疗救助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患者,按定额标准的20%给予救助,当年累计救助额度不超过年救助封顶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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