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特困户  五保户  新农合  
关于简化市区医保门诊慢性病申办流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04日]
关于简化市区医保门诊慢性病申办流程的通知
关于印发佳木斯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10月17日]
关于印发佳木斯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提高17种抗癌药医保报销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09月26日]
关于提高17种抗癌药医保报销标准的通知
关于简化异地就医基本医疗保险零星报销申报材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07月16日]
关于简化异地就医基本医疗保险零星报销申报材料的通知
关于增加市本级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服务机构范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05月30日]
关于增加市本级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服务机构范围的通知
关于实行异地居住备案人员门诊慢性病“两城一家”和住院“暂迁就医”服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05月20日]
关于实行异地居住备案人员门诊慢性病“两城一家”和住院“暂迁就医”服务的通知
关于佳木斯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实行“一单式” 医疗费用结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04月10日]
关于佳木斯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实行“一单式” 医疗费用结算的通知
关于对市区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尿毒症患者慢性病用药给予医疗救助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02月21日]
关于对市区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尿毒症患者慢性病用药给予医疗救助的通知
佳木斯全面启动实施新农合大病保险二次补偿
[发布时间:2016年01月10日]
保障范围是在新农合提供基本保障基础上,对参合患者个人负担的累计合规医疗费用超出起付线1万元基础上,由商业保险公司按50%的比例予以报销补偿,最高补偿封顶线为20万元。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佳木斯市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14日]
保障范围。享受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政策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的住院和门诊慢性病费用达到起付线标准以上的,纳入大病保险保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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