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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行异地居住备案人员门诊慢性病“两城一家”和住院“暂迁就医”服务的通知

各县(市)医疗保障局、各定点医院:

为解决已办理长期异地居住备案人员回我市探亲访友期间不能正常享受参保地医保相关待遇问题,在开通海南省“两城一家”基础上,为其他地区居住的备案人员实行门诊慢性病“两城一家”和住院“暂迁就医”服务,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取消原门诊慢性病人员异地备案期间回我市不能享受慢性病待遇的规定,开通门诊慢性病“两城一家”。异地就医备案的门诊慢性病人员在就医地和参保地均可享受门诊慢性病待遇。在备案地定点医院门诊就医开药时,由于国家异地平台、省异地平台暂未开通门诊慢性病结算功能,需现金垫付回我市报销。开通门诊慢性病“两城一家”后,回我市探亲访友期间可在指定的慢性病就医机构持卡即时结算。

二、取消已办理异地长期居住备案人员在备案期内回我市住院不能享受持卡即时结算的规定,开通住院“暂迁就医”服务,即:回我市探亲访友期间突发疾病的异地就医备案人员可到我市定点医院医保科办理“暂迁就医”手续,医保科向医保局异地就医科报备后,办理信息变更,即可持卡即时结算,结算后可继续享受异地就医待遇。

三、本通知从2019年6月1日起实行。


佳木斯市医疗保障局

2019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