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重大病学生救助项目启动
发布时间:2014年07月24日
据悉,该项目规模为52万元,专项救助市区患大病、重病的学生。首批46名患重病、大病学生的救助将于9月底前全部完成,救助金额根据贫困程度和病情轻重从3000到1万元不等,救助金额共计40.1万元。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4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桂政办发〔2014〕71号) 
发布时间:2014年07月24日
健全重特大疾病保障制度,年内实现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全覆盖。推进新农合26种重特大疾病保障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衔接。加强城乡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统筹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简化救助对象认定程序,开展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的地区达到全区县(市、区)总数的90%。提高救助标准,住院费用中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其救助比例提高到60%以上。
医疗救助
发布时间:2014年07月24日
医疗救助具体规定
赤峰市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4年07月23日
赤峰市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工作方案细则
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2014年农村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年07月23日
2014年,丹东市新农合大病保险起付线为12822元,补偿比例50%,大病保险补偿暂不设封顶线,待我省出台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封顶线政策后按省规定执行。
梅州市城乡特困居民医疗救助实施办法【2014-7.23】
发布时间:2014年07月23日
其中特困供养人员经大病保险补助后100%给予救助;城乡低保对象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经大病保险补助后给予70%救助,每人全年累计救助金额原则上不超过8000元。
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甘肃省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年07月23日
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甘肃省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社会保险常见问题解答
发布时间:2014年07月22日
列入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重度残疾、精神残疾、智力残疾、城镇“三无”人员、农村“五保”户的参保人,其按月、季或者年缴费期间的个人缴费由政府按最低缴费标准给予补贴。其中,列入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残疾人、重度残疾人,其趸缴期间的个人缴费也由政府按最低缴费标准给予补贴。
关于承德市义务兵家庭享受相关优待政策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4年07月22日
卫生部门对义务兵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的,符合大病医疗救助条件的优先纳入大病医疗救助体系给予救助。
西安临潼政府购买超大病商业险 
发布时间:2014年07月22日
当参保群众的医疗合规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报销后所剩余费用仍超过10万元,城乡居民可按照50%的比例进行再次报销,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城市“三无”人员、社会散居孤儿等按照60%的比例报销。报销的封顶线为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