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首页 > 患者求助 > 政策指南

*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政策类型:
区域:
关键字: 特困户五保户新农合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民政局等部门关于建立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年12月25日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民政局等部门关于建立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意见的通知

汕尾市“爱耳计划”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09年12月08日

从2008年起,全市有康复需求的0—6岁贫困聋儿实行“两免一补”康复资助(即免费验配助听器、免费机构语言康复训练、补贴在训贫困聋儿食宿费用)。

甘肃省城乡居民临时救助试行办法

发布时间:2009年11月27日

甘肃省城乡居民临时救助试行办法

甘肃省城乡医疗救助试行办法

发布时间:2009年11月27日

甘肃省城乡医疗救助试行办法

甘肃省城乡医疗救助试行办法

发布时间:2009年11月27日

甘肃省城乡医疗救助试行办法

哈尔滨市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2009年11月12日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市区(不含呼兰区、阿城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五保户(以下统称为城乡医疗救助对象),对经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支付后,个人仍难以负担医疗费用的城乡医疗救助对象进行医疗救助。

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汉中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年11月04日

全市统一建立大额医疗保险基金。用于支付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6万元)以上至12万元以内的住院医疗费用。

清远市贫困村扶贫互助资金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09年10月19日

除非发生以下情况,不允许对借款进行展(延)期:①发生人力不能控制的重大自然灾害;②借款人家庭成员发生重大变故,包括意外事故身亡、残废、重病;

呼和浩特市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办法

发布时间:2009年10月18日

医疗补助支出设立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的医疗费,由医疗补助资金和公务员个人按比例支付。医疗补助年度起付标准为300元,最高支付限额为20万元。

关于调整《呼和浩特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的意见

发布时间:2009年10月12日

大学生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135元,其中个人缴纳40元,中央财政补助40元,其余部分由各级财政院校隶属关系补助。因家庭经济困哪(含低保对象、重症残疾)个人缴纳确有困难的,经所在院校认定后,从国家助学金或教育救助金中解决,也可以通过社会救助体系帮助解决;各类院校每年应当从学生经费中拿出一部分资金,对困难大学生自负的医疗费给予补助。

首页1083108410851086108710881089109010911092109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