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大病救助政策指南
*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 浙江省民政厅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人力
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卫生和计划
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罕见病医疗救助
(专项救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 罕见病专项救助纳入医疗救助统一实施。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基金报销后剩余的合规医疗费用由医疗救助(专项救助)全额解决。各地要做好该项医疗救助(专项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的衔接。杭州市民政部门应协调当地人力社保部门做好该项医疗救助(专项救助)。
[发布时间:2016年09月19日]
- 长沙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关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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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年09月19日]
- 城镇居民参保人员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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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年09月19日]
-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疾病门诊补贴审批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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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年09月19日]
- 城镇职工参保人员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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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年09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