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特困户  五保户  新农合  
贫困重度残疾人生活特别救助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6年09月20日]
贫困重度残疾人生活特别救助实施办法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健康扶贫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9月20日]
1.提高普通门诊报销比例 2.提高慢性病特殊病种门诊报销比例 3.住院不设起付线 4.提高住院患者报销比例 5.降低大病保险起付线 6.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医疗康复项目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 7.提高所有地中海贫血患者新农合补偿水平
我市出台加强和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6年09月20日]
家庭成员因患重大疾病,在扣除基本医疗保险及居民大病保险、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报销、临时救助和其他社会帮扶资金后,个人负担医疗费用达10万元以上且在向当地民政部门提出申请之前12个月的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当地上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家庭财产不足以支付自付刚性支出的困难家庭大病患者。
宿州贫困残疾人康复与救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2016年09月20日]
宿州贫困残疾人康复与救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伊通县新农合保障水平不断提高
[发布时间:2016年09月20日]
2016年,伊通县参合人数近32万人,农村常住人口参合率达到99.9%,筹资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570元。落实了重特大疾病保障和救助政策,加强了定点医疗机构管理,稳步提高新农合保障水平。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健康扶贫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9月20日]
5.降低大病保险起付线,将建档立卡贫困参合患者的新农合大病保险起付线由8000元降至4000元;6.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医疗康复项目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等;7.提高所有地中海贫血患者新农合补偿水平,将排铁治疗药物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将重症地贫患者造血干细胞移植纳入重大疾病种类范围等。
关于印发《嘉兴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实施细则》和《嘉兴市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9月20日]
保障我市困难残疾人的基本生活,解决重度残疾人长期照护困难,减轻残疾人家庭负担,推进残疾人全面小康进程
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不能单独参加大病保险
[发布时间:2016年09月20日]
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不能单独参加大病保险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9月19日]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6年09月19日]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