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特困户  五保户  新农合  
江苏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安全工作指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17日]
落实联系走访制度,对空巢重病的军休干部,要分工专人包干联系,原则上每周电话联系不少于两次,每月登门走访不少于一次。落实情况通报制度,发现空巢重病军休干部有重大危急病情,应及时通报军休干部亲属,并协助军休干部亲属采取迅速有效措施,妥善处置。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17日]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坚持顶层设计和基层首创,综合运用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捐助、志愿服务和安全保护等政策措施,分类保障,精准帮扶,不断提升全省困境儿童保障服务水平,实现儿童利益最大化。
株洲市“十三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17日]
株洲市“十三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
宿州市总工会困难医疗救助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17日]
宿州市总工会困难医疗救助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江市临时救助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17日]
本办法所称临时救助是指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由政府给予的临时性、应急性、过渡性的专项救助。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解答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17日]
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为20万元。具体支付比例如下:(一)9500元以上至2万元(含)的部分,由大病保险支付50%;(二)2万元以上至5万元(含)的部分,由大病保险支付55%;(三)5万元以上至10万元(含)的部分,由大病保险支付60%;(四)10万元以上的部分,由大病保险支付70%。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林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17日]
巩固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进一步巩固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不断完善配套政策,提高服务水平。大病保险对患者经基本医保支付后,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实际支付比例达到53%以上。对包括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五保供养对象和低保对象等在内的城乡贫困人口实行倾斜性支付政策,结合实际合理确定合规医疗费用范围。
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十三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规划的通知
宁政办发〔2016〕148号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17日]
健全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推进医疗保险与医疗机构、药品供应商谈判机制建设,完善医疗保险特殊药品制度,进一步完善重特大疾病保障机制。
关于提高健康扶贫对象新农合保障水平 促进精准扶贫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17日]
提高新农合基本医疗补偿比例。按规定转诊(备案)到省、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医疗救(扶)助患者,普通住院补偿比例在一般参合患者的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在县、乡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医疗救(扶)助保障对象较一般参合患者提高5个百分点倾斜政策;基本医疗补偿比例原则上不应高于90%。
黔南州十类特殊群体将获重特大疾病救助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17日]
救助标准是:医疗救助对象患重特大疾病就医产生的个人自付合规住院费用,先按基本住院救助比例予以救助,对超过年度基本住院救助封顶线3.5万元且尚未实施救助的部分,救助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但最高救助比例不超过100%。重特大疾病住院年度救助封顶线为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