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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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聋儿(人工耳蜗)救助项目救助对象筛选条件和筛查标准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11日]
辽宁省贫困聋儿(人工耳蜗)救助项目救助对象筛选条件和筛查标准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11日]
大病医疗保险补偿封顶线为30万元。
关于印发《怀化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11日]
关于印发《怀化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完善门诊慢性病政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10日]
适度提高门诊慢性病统筹基金年度门诊最高支付限额,对于办理了恶性肿瘤、器官移植后抗排斥治疗、慢性肾功能不全(透析治疗)三个门诊慢性病手续的参保人员,使用大额医疗保险基金对其因相应门诊慢性病个人承担费用按55%比例进行补助。
关于印发《柳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2015)》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10日]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大额医疗保险的,可按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保险待遇,具体办法另行制定。在实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多种形式的补充医疗保险和社会医疗救助等保障机制。鼓励单位和个人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参加商业健康保险。
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市临时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10日]
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在给予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等各种医疗保险报销及医疗救助补助后,基本生活仍然存在严重困难的家庭纳入临时救助范围。
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医疗救助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10日]
医疗救助对象为具有当地常住户籍或具有居住证且在当地连续居住 1 年以上的以下十类人员: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大病患者;因医疗自付费用过高导致家庭无力承担的患者(因患病造成家庭基本生活困难且个人自付合规医疗费超过家庭前 12个月总收入 50%以上的)。
关于开展全市健康扶贫工程的实施意见
抚卫发〔2016〕47号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10日]
抚顺市发布开展健康扶贫工程的实施意见。
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临时救助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10日]
因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在给予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等各种医疗保险报销及医疗救助补助后,基本生活仍然存在严重困难的家庭,综合考虑救助对象病情、家庭困难程度、个人自付医疗费用、医疗救助最高救助限额等因素,按共同生活成员人数,参照本地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给予4-6个月的基本生活救助,年救助资金总额最高不得超过9000元。
关于印发《永州市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10日]
关于印发《永州市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