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特困户  五保户  新农合  
关于印发吕梁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7月21日]
关于印发吕梁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
海口健康扶贫大病专项救治新规出台
[发布时间:2017年07月21日]
大病专项救治病种扩大至25种。患有海口市25种重大疾病的农村贫困人口患者,个人合规自付费用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4000元)的,由保险公司按照大病保险赔付标准进行赔付。通过上述补偿救助和赔付及商业健康医疗保险进行补偿后,个人实际自付费用部分超过1000元的进入兜底救助。此外,个人实际自付医疗费用不得超过总医疗费用的10%。
我市城镇职工大病救助医疗保险费筹资标准上调每人每年上调50元
[发布时间:2017年07月21日]
2017年起,我市调整城镇职工大病救助医疗保险费筹资标准,由原来每人每年13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180元。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2017年07月21日]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我市城乡医疗救助政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7月20日]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我市城乡医疗救助政策的通知
日喀则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比例
[发布时间:2017年07月20日]
统筹基金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60000元;超过60000元以上部分可申请城镇居民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其最高赔付限额为14万元。 
十堰市统筹1.6亿元资金实施新健康医疗扶贫政策
[发布时间:2017年07月20日]
根据新健康医疗扶贫政策,对精准扶贫对象大病患者,除去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常规核销、大病保险、医疗减免和民政救助费用后,剩余所有费用(除第三方责任外)由大额补充保险兜底报销90%。对精准扶贫对象慢性病患者,除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报销外,再报60%。
吉林省充分发挥财政职能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
[发布时间:2017年07月20日]
吉林省充分发挥财政职能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
马鞍山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马鞍山市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督导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7月20日]
马卫计办〔2017〕160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7月20日]
2017年6月底前全区所有统筹地区接入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 统,2017年9月底前,全区承担异地就医任务重的自治区级、市级、县级医疗机构80%接入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异地备案范围从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扩大到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和异地转诊转院人员,从职工医保参保人员扩大到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预付金、结算资金如期拨付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