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大病救助政策指南
*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 铜川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贫困人口住院医疗救助工作的通知
- 进一步规范农村贫困人口住院医疗救助工作
[发布时间:2017年07月20日]
- 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郑州市基本医疗保险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
- 原享受职工医疗保险门诊规定病种慢性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血友病、甲状腺机能亢进、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粒细胞性白血病门诊规定病种待遇的人员,改为享受职工医疗保险重特大疾病门诊病种中终末期肾病、血友病、甲状腺机能亢进、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粒细胞性白血病相对应的待遇。
[发布时间:2017年07月20日]
- 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郑州市职工医疗保险门诊规定病种相关政策的通知
- 将造血干细胞移植后的门诊抗排异治疗纳入职工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发布时间:2017年07月20日]
- 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池州市健康脱贫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 池政〔2016〕90
[发布时间:2017年07月20日]
- 城乡居民医保政策问答—大病保险和大病补充保险政策
- 哪些参保人员可以享受我市困难群众大病补充保险政策? 我市对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特困人员救助对象、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三类困难人员建立大病补充保险资金,由政府财政按照年人均60元的标准承担。
[发布时间:2017年07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