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特困户  五保户  新农合  
“三保”合一 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并轨
——《恩施州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解读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11日]
第四层次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保险;第五层次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
关于印发《贵州省民政厅2017年脱贫攻坚秋季攻势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11日]
精准实施医疗救助制度,有效遏制因病致贫返贫。将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大病患者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切实做到“应救则救”,充分发挥医疗救助在“四重医疗保障体系”中的第三道防线作用。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重大疾病患者合规住院费个人自付部分,给予年度住院最高救助限额内全额救助。
丹东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
丹政发〔2017〕29号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11日]
对于困难的重病、重残儿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给予适当倾斜,医疗救助对符合条件的适当提高报销比例和封顶线。对于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儿童、重度残疾儿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补贴。加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和慈善救助的有效衔接,实施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形成困境儿童医疗保障合力。
市卫生计生委等关于印发《上海市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11日]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公安局、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红十字会关于印发《上海市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固原市“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和贯彻落实进一步推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验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11日]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固原市“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和贯彻落实进一步推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验实施意见的通知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固原市城市公立医院推行人员总量管理实施意见和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财政补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11日]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固原市城市公立医院推行人员总量管理实施意见和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财政补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我市推出城镇贫困居民健康扶贫新举措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09日]
我市推出城镇贫困居民健康扶贫新举措
广西壮族自治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09日]
户籍在广西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残疾人可以申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户籍在广西的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的残疾人可以申领重度困难残疾人护理补贴。换句话说,申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要具备三个基本条件:一是户籍在广西行政区域内;二是家庭是低保家庭;三是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
枣阳市政策兜底扶贫保障有力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09日]
对已纳入农村低保对象中的未成年人、老年人、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实施重点保障,对其本人按不低于当地月农村低保标准的20%按月增发补助金。
医保扶贫精准发力,我市困难群体大病保险降起付、提待遇、不限额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08日]
我市自2013年8月起实施居民医保大病保险制度,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大病保险经过先后几轮的调整完善,2016年起,具体待遇为:参保人一个年度内住院基本医疗费用个人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万元以上的部分,即进入大病保险报销范围,报销比例为6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