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大病救助政策指南
*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 《黄冈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解读
- 对部分特殊人群如何享受居民医保?《办法》也做出了明确规定。《办法》指出,五保户、低保户、优抚对象、伤残军人、孤儿、重度残疾人个人缴费由同级政府全额补贴;低收入家庭老人和精准扶贫对象个人缴费由同级政府给予补贴。同一人员同时符合多种资助政策时,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予以资助,不得重复资助。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01日]
- 滨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滨州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
- 滨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滨州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01日]
- 关于进一步做好职工大病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
- 市职工大病保险的基本政策、管理服务继续按照日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全市职工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制度的意见》(日政发〔2014〕10号)等规定执行,一个医疗年度内个人最高补偿限额由20万元调整为30万元。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01日]
- 西宁市临时救助实施细则
- 对情况紧急的,区县民政局应启动应急救助程序,简化审批手续,会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采取直接受理申请、直接审批、先行发放、补办手续的方式,为困难家庭提供及时的基本生活救助。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01日]
- 咸阳提高2018年度参保居民医疗待遇
- 咸阳提高2018年度参保居民医疗待遇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0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