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大病救助政策指南
*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做好困难群体医疗救治工作的通知
- 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积极救治患急危重症的经济困难患者,不得因费用问题拒绝、推诿或拖延治疗。由于医疗条件限制等原因不能在院治疗的,要妥善安排患者转诊。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03日]
- 关于印发《百色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慢性病医疗费统筹管理办法》的通知
- 本文件详细阐述了百色市门诊特定慢性病的病种范围,包括高血压病、冠心病等27种;特病的资格申请程序;待遇支付、管理及结算办法;违规行为的处理;诊断标准和用药范围等。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02日]
- 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城镇居民大病补充保险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呼人社发[2013]500号
- 为减轻参保居民医疗费用个人负担,进一步完善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立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城镇居民大病补充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呼政发〔2013〕197号),结合我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运行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01日]
- 丽江市进城务工农民参加住院医疗保险和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实施暂行办法
- 进城务工农民参加住院医疗保险的同时,必须参加大病补充医疗保险,保险费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标准和缴纳比例执行。
[发布时间:2013年11月28日]
- 丽江市城镇个体经济从业人员住院医疗保险和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实施办法
- 参保人员一年内住院医疗费超过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部分由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支付90%,个人自付10%,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的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
[发布时间:2013年11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