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大病救助政策指南
*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 黄工发[[2013]1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职工重大疾病医疗互助工作的意见
- 武汉城市圈职工重大疾病医疗互助活动,以三年为一个互助期,互助范围为16种重大疾病,互助金额最高可达到10000元。参加人三年缴纳一次互助金,(每人每份缴纳100元,由基层单位集体参加、缴付)。
[发布时间:2013年05月30日]
- 宜昌市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资金分配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 医疗救助:对每户困难职工家庭原则上每年累计救助资金最高不超过10000元。
[发布时间:2012年07月16日]
- 恩施州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困难救助申报及发放程序
- 困难职工本人书面申请,基层工会(社区)初步审核、签署意见。 领取、填写救助申报表。基层工会(本人)到困难职工帮扶中心领取、填写困难职工救助申报表,困难职工档案表。表格内容必须认真详细全部填写。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08日]
- 生活救助办法
- 困难职工的认定: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纳入本单位特困职工档案的人员。 救助方式包括生活救助和大病重病救助。
[发布时间:2011年02月11日]
- 关于在全市开展职工重大疾病医疗互助活动的通知
- 在全市范围内动员职工参加武汉城市圈区域职工重大疾病医疗互助活动。
[发布时间:2010年10月0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