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大病救助政策指南
*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 关于做好2016年度职工医疗互助工作的通知 武工办【2015】65号
- 包括2016年武汉市职工综合医疗互助项目、2016年武汉市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项目、2016年武汉市退休人员住院医疗互助项目 参加对象:已参加武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
[发布时间:2016年01月21日]
- 恩施州总工会开展困难职工精准帮扶活动
- 按照省总工会对帮扶资金的使用及管理规定,结合本州实际,对帮扶标准进行适当调整。州总工会将2015年州直困难职工生活困难救助标准由1000元提高到3000元/人,大病救助由3000元提高到8000元/人。各县市也结合本地实际作相应调整。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29日]
- 荆工活[2015]2号关于开展“关爱职工眼健康”复明援助活动的通知
- 一、活动时间 2015年10月1日—2016年12月31日 二、援助内容 (一)援助对象:荆州市参加医保、农合的人员。 (二)援助病种:白内障、翼状胬肉 (三)援助人数:预计500名患者(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发布时间:2015年09月25日]
- 荆门市工会困难职工救助申请表
- 文件为荆门市工会困难职工救助申请表
[发布时间:2015年07月17日]
- 关于做好2015年省部级劳模困难补助统计申报工作的通知
- 特殊困难补助标准。由省总工会根据各地、各单位申报情况和劳模困难程度设定补助标准,一般每一补助对象年度补助标准为 2000—4000 元。严格按照《暂行办法》规定,提供有关收入证明、医疗费用单据、病情诊断证明、学校证明、事故或灾情报告等相关情况及其原件复印件。
[发布时间:2015年05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