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大病救助政策指南
*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残疾人医疗保障及康复救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残疾人医疗保障及康复救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1月12日]
- 关于完善东莞市0-6周岁特殊儿童抢救性康复训练补助工作的通知
- 关于完善东莞市0-6周岁特殊儿童抢救性康复训练补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1月07日]
- 生活严重困难残疾人纳入重特大疾病救助
- 在残疾人基本民生保障方面,《意见》提出,生活困难、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可按照单人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把因病超出家庭经济负担能力、基本生活严重困难的残疾人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27日]
- 江门市提升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医疗保障水平
- 从2015年12月1日开始,要将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持久的妄想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和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等6种重性精神疾病纳入门诊特定病种范围,与我市目前精神病门诊特定病种范围有交叉。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18日]
- 深圳市残疾人特殊困难救助办法
- 残疾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年度内可以申请一次性临时补助,补助标准为4000元: (一) 突发重病住院或罕见病症住院治疗,重度精神残疾人长期住院治疗;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