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大病救助政策指南
*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 东莞市扶助残疾人办法
- 到定点医院施行白内障复明手术的困难白内障患者,住院医疗费用扣除社保支付部分后,剩余费用由市、镇(街道)财政分担。
[发布时间:2011年11月09日]
- 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决定
- 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后生活仍有困难的重度残疾、一户多残、老残一体等特殊困难家庭,各地可参照低保标准,自行确定全额给予生活补助金,或采取其他特别救助措施保障其基本生活。对家庭困难、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要按家庭困难程度适当减免基本的康复训练及辅助器具和防护用品配送所需费用。
[发布时间:2011年07月26日]
-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白内障复明手术、功能性肢体残疾矫治、小儿脑瘫治疗、精神病治疗等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范围。
[发布时间:2011年07月26日]
- 转发省残联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 做好残疾人参加社会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的衔接工作,对经相关保障制度补助后个人负担医疗费用仍有困难的特困残疾人,给予医疗救助,并逐步提高救助标准。(
[发布时间:2011年07月26日]
- 珠海市残疾人特殊困难补助和就业补贴申领办法
- 珠海市残疾人特殊困难补助和就业补贴申领办法
[发布时间:2011年07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