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特困户  五保户  新农合  
东莞市扶助残疾人办法
[发布时间:2011年11月09日]
到定点医院施行白内障复明手术的困难白内障患者,住院医疗费用扣除社保支付部分后,剩余费用由市、镇(街道)财政分担。
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1年07月26日]
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后生活仍有困难的重度残疾、一户多残、老残一体等特殊困难家庭,各地可参照低保标准,自行确定全额给予生活补助金,或采取其他特别救助措施保障其基本生活。对家庭困难、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要按家庭困难程度适当减免基本的康复训练及辅助器具和防护用品配送所需费用。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
[发布时间:2011年07月26日]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白内障复明手术、功能性肢体残疾矫治、小儿脑瘫治疗、精神病治疗等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范围。
转发省残联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年07月26日]
做好残疾人参加社会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的衔接工作,对经相关保障制度补助后个人负担医疗费用仍有困难的特困残疾人,给予医疗救助,并逐步提高救助标准。(
珠海市残疾人特殊困难补助和就业补贴申领办法
[发布时间:2011年07月05日]
珠海市残疾人特殊困难补助和就业补贴申领办法
江门市直贫困重度残疾人基本医疗保险救助方案 (江残联[2006]82号)
[发布时间:2011年07月01日]
按江门市区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缴费标准费,住院医疗费报销标准:1、基本医疗保险部分,超过起付线部分,分段报销比例为70%至90%,2005年度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为63300元。2、补充医疗保险部分,住院自付费用(含起付线)达到或超过起赔标准3000元的,分段报销比例为85%,补充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
汕尾市“爱耳计划”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09年12月08日]
从2008年起,全市有康复需求的0—6岁贫困聋儿实行“两免一补”康复资助(即免费验配助听器、免费机构语言康复训练、补贴在训贫困聋儿食宿费用)。
云浮市扶助残疾人办法
[发布时间:2009年06月16日]
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白内障复明手术、精神病人治疗、肢体残疾人(偏瘫、截瘫、脑瘫、截肢、小儿麻痹后遗症、骨关节病)治疗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范围;
关于界定参加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重度残疾人范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年08月18日]
关于界定参加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重度残疾人范围的通知
深圳市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试行办法
[发布时间:2008年03月25日]
被评定为一级伤残、未就业且未享受本市最低生活保障金的残疾人,由其户籍所在地的区残联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参保手续,以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缴纳养老保险费和医疗保险费。其中应由单位缴纳的部分由其户籍所在地的区残联从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支付,应由个人缴纳的部分由残疾人本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