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大病救助政策指南
*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 济南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
- 门诊规定病种的起付标准为200元,在一个医疗年度内参保人只负担一次。
[发布时间:2014年09月25日]
- 《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
- 《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
[发布时间:2014年09月02日]
- 2014年德州市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实施方案
- 2014年德州市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4年06月13日]
- 解读《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意见》.
- 2014年3月17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发〔2014〕13号,以下简称《意见》)。为方便群众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我省居民大病保险政策,现将《意见》的有关内容作如下解读。
[发布时间:2014年04月27日]
- 本月起济南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执行新规
- 将那些费用相对较低、能够治愈且通过门诊统筹可以基本满足需要的门规原Ⅳ类病种和眼科疾病等12个门规病种予以取消,保留其余23个病种。
[发布时间:2014年04月0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