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政策指南> 人社> 山东> 德州市> 标题: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特殊疾病办理流程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特殊疾病办理流程

申办主体:单位、个人

申办条件:

(一)依法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二)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金

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要求

数量

备注

1

住院病历

复印原件

1


2

城镇职工特殊疾病审批表

原件

2


3

门诊病历

原件

1


4

相关检查报告单

原件

1



办理机构:德州市社会保险中心医疗保险处医疗待遇科

办理地址:德州市经济开发区政务中心1层服务大厅68号窗口。

邮编:253076

办理电话:2635831、2636572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2:00-6:00

周六上午    8:30-11:30(法定节假日休息)

办理程序:参保人员患特殊疾病病种之一者,持患病以来的门诊病历、住院病历复印件、相关病情检查化验结果,以及详细的治疗方案,向医疗待遇科提出申请,并填写《特殊疾病申请表》。 初审合格后统一报局医疗科组织鉴定体检。为鉴定合格人员统一办理特殊疾病待遇证。特病人员持特病证到定点医院享受特病待遇。

办理时限:随时办理。

收费标准及依据:免费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2、《德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德政发[2000]157号文)

3、《德州市劳动保障局关于印发〈德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疾病门诊医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德劳社发[2000]80号)

表格下载: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疾病门诊治疗申请表

办理流程图:特殊疾病申请及门诊费用报销工作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