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特困户  五保户  新农合  
长沙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16年长沙市福彩公益金支持社会组织参与公益慈善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12日]
长沙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16年长沙市福彩公益金支持社会组织参与公益慈善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邵阳市医疗救助政策指南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23日]
具有本市户籍的下列人员可以享受本市医疗救助政策:低保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低收入家庭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等困难群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
永州市医疗救助申请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10日]
凡持有《永州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永州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永州市农村特困户救助证》和《永州市农村五保供养证》的城乡特困家庭成员,以及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因患大病个人难以承担医疗费用并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需要特殊救助的对象,均属医疗救助的范围。
临时救助申请审批程序
[发布时间:2015年08月31日]
临时救助申请审批程序
湘西自治州临时救助指南
[发布时间:2015年08月04日]
实施对象:持本州常住户口,因病、因灾、子女教育或其他临时性、突发性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低收入家庭,可享受临时救助,主要为以下几种对象:虽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和其他专项社会救助制度覆盖范围,但由于特殊原因仍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较大困难的家庭;困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性、临时性事件,造成家庭生活暂时困难的家庭等。
关于进一步健全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06月09日]
按照城乡医疗救助工作调整目标,根据我市实际情况,主要采取资助“医疗救助对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医疗救助、门诊医疗救助、临时医疗救助、慈善援助的“五位一体”的医疗救助体系。
救助对象可以获得的医疗救助待遇
[发布时间:2015年05月23日]
救助对象可以获得的医疗救助待遇,两类人员具体可获得的救助待遇见正文。
低保对象医疗救助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15年03月09日]
凡具有本市常住户籍,已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低保对象(含“三无”人员),其医疗费用在医保支付后支出仍有困难的,可申请医疗救助。
湘西自治州特困家庭医疗救助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2015年02月20日]
凡具有本州常住户口,持有有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农村特困户救助金领取证》、《农村五保供养证》之一的特困居民和《优抚对象定期生活救助金领取证》的在乡老复员军人及符合州、县市政府规定条件的其他特困居民,均属医疗救助对象。
长沙市医疗救助申请、审批、发放程序
[发布时间:2014年05月29日]
城乡低保对象住院救助原则上实行“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民政部门按月将城乡低保对象名单输入医保信息管理系统。城乡低保对象住院时,凭《低保证》(《五保证》)、医院病历和住院通知单到街道(乡镇)民政办办理《准予救助通知单》,并将《准予救助通知单》交所住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