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大病救助政策指南
*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 关于下发铁岭市因病致贫困难家庭 救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铁市民发[2017]77号 - 铁岭市民政局、铁岭市财政局、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铁岭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联合发布铁岭市因病致贫困难家庭救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22日]
- 关于下发铁岭市全面推开“救急难”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铁市民发〔2017〕76号 - 铁岭市 “救急难”对象范围应面向全体有“急难”的群众,既包括户籍人口,也包括非户籍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其中包括因突患重大疾病需要紧急治疗,个人和家庭暂时无法支持或无力支持的;因家庭成员一直患病或残疾,造成个人负担的医疗、康复、护理等费用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家庭基本生活长期严重困难的等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22日]
- 关于加强和完善因病致贫家庭救助工作的通知
阜民发[2017]61号 - 阜新市发布关于加强和完善因病致贫家庭救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20日]
- 本溪市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救助办法(试行)
本民发〔2017〕15号 - 本溪市民政局 本溪市财政局 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本溪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本溪市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救助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14日]
- 关于加强和完善因病致贫家庭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
- 营口市民政局、营口市财政局、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营口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和完善因病致贫家庭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0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