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大病救助政策指南
*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葫芦岛市残疾人事业发展 “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葫政发〔2017〕17号 - 《葫芦岛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中提出对纳入城乡医疗救助范围的残疾人,适时提高救助标准和封顶线;提高精神障碍患者医疗保障水平,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精神残疾康复和新农合重大疾病保障政策衔接与服务对接,逐步提高贫困精神障碍患者医疗救助水平。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24日]
-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
葫政发〔2017〕12号 - 葫芦岛市对纳入城乡医疗救助范围的残疾人,适时提高救助标准和封顶线。对通过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医疗费用后仍有困难的精神障碍患者,或者不能通过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医疗费用的,应优先给予医疗救助。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19日]
-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的通知
辽政发〔2017〕16号 - 辽宁省在健康扶贫方面提出降低贫困人口大病、慢性病费用支出。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救助、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补贴等制度的有效衔接。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09日]
-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大政办发〔2017〕10号 - 大连农村精准扶贫包括医疗救助扶持。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09日]
- 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
锦政发〔2017〕8号 - 锦州市加强困境儿童基本医疗保障。对于困难的重病、重残儿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给予适当倾斜,医疗救助对符合条件的适当提高报销比例和封顶线。落实小儿行为听力测试、儿童听力障碍语言训练等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范围政策。对于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儿童、重度残疾儿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补贴。
[发布时间:2017年0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