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特困户  五保户  新农合  
海口:参合扶贫对象普通门诊补偿比例将提至80%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23日]
海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将覆盖所有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并实行政策倾斜,普通门诊补偿比例将由原来的50%提高至80%;属于海口28类门诊慢性病管理病种的参和建档立卡贫困农村贫困人口,其门诊慢性病补偿比例将在原有基础上提高10%;建档立卡贫困参合患者的新农合大病保险起付线由8000元降至4000元;等。
海南省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21日]
2016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贴从380元提高至420元。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覆盖全省,保险支付封顶线提至22万元,补偿金额超过1.1亿元,全省7.3万名大病患者受益。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发展规划的通知 琼府〔2017〕24号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09日]
对纳入城乡医疗救助范围的残疾人,逐步提高救助标准和封顶线。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参保残疾人及精神障碍患者按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支付后自付费用仍难以负担的,优先给予医疗救助。将贫困残疾人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使贫困残疾人大病医治得到有效保障。
2017年三亚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07日]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基本实现全覆盖,我市已成为第二批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单位。民政救助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城乡低保等标准位居全省前列。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 琼府〔2017〕22号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06日]
提供疾病治疗救助。全额资助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医疗费用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规定支付后仍有不足的,从救助供养经费中支出。
@岛民 除了医保和大病保险 你还可申请这些救助
[发布时间:2017年02月27日]
南国都市报记者采访了海南省慈善总会及我省多家医院,列出一些可供申请的医疗救助项目。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琼府办〔2016〕295号
[发布时间:2017年02月10日]
充分发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商业健康保险、多种形式补充医疗保险和公益慈善的协同互补作用,逐步建立重特大疾病保障机制。 深入开展贫困地区爱国卫生运动。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切实减轻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医疗费用负担,对患大病和慢性病的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进行分类救治。推行县域内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住院“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的通知 琼府办〔2016〕296号
[发布时间:2017年02月10日]
建立城乡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城乡一体化经办运行机制。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重特大疾病保障机制。深化支付方式改革,发挥医保在医改中的基础性作用。将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今年实现大病保险费即时结算
[发布时间:2017年01月14日]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是在基本医保基础上开展的二次补偿政策,由政府统一出资,为已参加基本医保的人员购买,个人无需额外缴费。
儋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健康扶贫工作汇报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30日]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出台了《儋州市卫生健康扶贫工作方案》《儋州市贫困家庭医疗补助实施方案》《儋州市贫困人口患慢性疾病补贴实施方案(试行)》等文件,指导实施健康扶贫优惠政策和贫困家庭医疗补助工程,确实减轻贫困人口就医负担,保证全市贫困人口患者能够看病、看得起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