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特困户  五保户  新农合  
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9月1日起施行
[发布时间:2025年05月09日]
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9月1日起施行
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非新生儿破伤风诊疗规范(2024年版)》(附解读)
[发布时间:2024年10月24日]
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非新生儿破伤风诊疗规范(2024年版)》(附解读)
政策解读:《关于促进医疗卫生机构支持托育服务发展的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4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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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2020年06月28日]
遵义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管理暂行办法
关于提高健康扶贫对象新农合保障水平 促进精准扶贫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17日]
提高新农合基本医疗补偿比例。按规定转诊(备案)到省、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医疗救(扶)助患者,普通住院补偿比例在一般参合患者的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在县、乡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医疗救(扶)助保障对象较一般参合患者提高5个百分点倾斜政策;基本医疗补偿比例原则上不应高于90%。
解读:我市新农合重大疾病儿童急性白血病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12日]
今后,高危组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根据病情可选择化疗,实施单病种限额付费,全程费用控制在25万元内(含抗感染药物及血液制品费用等),救治周期为三年。也可根据病情选择造血干细胞移植,实施单病种限额付费,自体移植控制在10万元内,全相合移植控制在20万元内,脐血移植控制在25万元内,单倍体+非血缘移植控制在30万元内,不包含移植前化疗费用。
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汇川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05日]
门诊补偿参合农民当年在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就诊发生的普通门诊费用。普通门诊费用补偿不设起付线,镇、村级门诊补偿比例均为90%。年度每人门诊最高补助限额80元,家庭成员可捆绑使用。特殊慢性疾病门诊补偿标准:参加新农合的特殊慢性疾病患者,在一级及以上非营利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所发生的医药费不设起付线,符合新农合规定的费用按比例报销。
正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正安县2016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3月30日]
普通门诊实行家庭门诊统筹补偿,参合人员在乡村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的,凭有效合医证、合医卡、身份证或户口本等材料实行现场补偿,不设起付线,补偿比例为90%,参合患者自负比例为10%,以家庭为单位每参合人员100元计算的总额作为家庭门诊统筹年度补偿封顶线,家庭内参合人员可调剂使用,封顶线外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由患者全额自负。
关于做好2016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方案调整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2月23日]
建立 “门诊统筹+住院统筹+大病保险+贫困医疗救助”补偿模式,完善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障、大病医疗保险和农村贫困人口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机制。省、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补偿政策提高5个百分点。努力提高县域内医疗补偿水平。建立大病保险基金。统一封顶线。建立贫困救助对象的补偿倾斜制度。
遵义市纳入农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的病种有哪些?
[发布时间:2015年06月24日]
我市已有20个病种纳入农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它们是:乳腺癌、宫颈癌、终末期肾病、重性精神病、耐多药性肺结核病、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血友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唇腭裂、肺癌、食道癌、胃癌、I型糖尿病、甲亢、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结肠癌、直肠癌、儿童苯丙酮尿症、地中海贫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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