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大病救助政策指南
*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 房县困境儿童保障任重道远
- 对纳入救助范围基本生活有困难的儿童,应当在现有基础标准上适当提高补贴标准。社保部分要对于需要医疗救助的困境儿童,在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给予一定倾斜,适当提高报销比例和封顶线。
[发布时间:2017年07月24日]
- 关于大病保险与大病救助的调查与思考
- 大病救助政策尚处于初步实施阶段,重特大疾病的概念,救助比例、封顶线问题已经明确,在保障对象方面大病救助和大病保险政策基本实现无缝衔接;在保障水平方面,按照大病保险普惠制、兜底线的功能,在结算时限上,二者口径不一致,为了及时救治困难群众,还需政府部门出台相应政策,确保大病保险和大病救助步调一致。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29日]
- 市民政局2017年精准脱贫工作方案
- 加大对贫困户医疗救助力度,资助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和特困供养人员等重点救助对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加强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慈善救助的有效衔接,对贫困户、残疾人重大疾病医疗实行“再救助”。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14日]
- 郧西民政局发挥兜底保障职能助力脱贫攻坚
- 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纳入医疗救助和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加强医疗救助与大病保险有效衔接,积极实施农村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切实减轻贫困人口看病就医经济负担
[发布时间:2017年04月14日]
- 竹溪县中峰镇发挥民政兜底保障作用助推“十个到村到户”
- 实施城乡大病医疗救助制度。该镇民政部门以“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根本宗旨,坚持保民生、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方针,不断完善城乡居民大病医疗救助制度,对五保供养对象救助比例由75%提高到100%,城乡低保对象和其他因病造成家庭困难的特困人员大病医疗救助,医疗救助对象救助比例提高到75%。
[发布时间:2017年04月0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