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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溪县中峰镇发挥民政兜底保障作用助推“十个到村到户”

今年以来,竹溪县中峰镇民政所积极发挥民政兜底保障作用,从以下五个方面着手对城乡低保户、农村五保户、残疾人、孤儿、困境儿童等困难对象实施保障性兜底扶贫,助推精准扶贫“十个到村到户”工作的开展。

一是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目前,该镇共有城市低保对象3346人,农村低保对象712873人。民政局根据人均年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完善低保递增制度,逐年提高城乡低保对象的生活保障标准。按照城市低保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450元提高到500元,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120元提高到185元,保证了低收入家庭基本生产生活。

二是完善特困人员供养制度。该镇严格落实好五保、孤儿、城镇“三无”人员生活保障标准。农村五保供养标准,集中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800元,分散供养提高到每人每月500元,均比上年有大幅度提高;全镇共有孤儿9人,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费600元,保证了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困境儿童和城镇“三无”人员的基本生活。

为全面改善农村分散五保老人居住生活环境,提高分散五保供养质量和生活水平,今年在松树沟村扶贫安置点集中安置8户该村分散五保,并为五保户统一购买了被子、炉子、暖水瓶、锅碗瓢盆等生活用品,并明确了责任人和护理人员,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总结和提高该试点并在全镇推广,确保五保搬家后生活无忧。

三是实施城乡大病医疗救助制度。该镇民政部门以“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根本宗旨,坚持保民生、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方针,不断完善城乡居民大病医疗救助制度,对五保供养对象救助比例由75%提高到100%,城乡低保对象和其他因病造成家庭困难的特困人员大病医疗救助,医疗救助对象救助比例提高到75%2016年至今已享受“医中、医后”救助 852600元,极大地缓解了因病致贫对象的家庭困难,减少因病返贫的发生。

四是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对突遇不测、因病因灾等陷入生存困境的居民及时给予临时救助,抓好灾后救助,防止因灾返贫。对因灾、因病、因突发事件导致生活困难的贫困户,将根据其困难程度和自身发展能力,根据对象困难的类别和程度,分别给予5005000元的“急难”救助,2016年至今年一季度共计临时救助困难群众1026人,解决临时救助812979元,帮助群众解决了生活中遭遇的突发性、临时性、紧迫性困难问题。

 

五是完善民政兜底助推精准扶贫台账的建立。在抓好以上工作的同时,我们积极探索精准扶贫户享受民政兜底台账的建立,为每位贫困户建档立卡,真正做到了精准到户、不留死角,实现了建档立卡贫困户结对帮扶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