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大病救助政策指南
*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 金华市区社会保险参保政策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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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年05月04日]
- 金华市区加强罕见病医疗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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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年11月25日]
- 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金华市财政局 金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转发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进一步调整完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有关政策的通知
- 符合市区大病医疗商业补充保险政策的由本人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支付的自费费用纳入相应起付线累计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15日]
- 金东发出市区首本罕见病特殊病种证
- 罕见病报销申请费用结报程序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26日]
- 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金华市区特殊慢性病种门诊用药目录的通知 金人社发【2016】54号
- 肿瘤放、化疗期间的辅助用药规范;肿瘤放、化疗期间的辅助用药限放、化疗期间或结束之日起30日之内的用药,疗程不超过30天,中药和西药各不超过一种。
[发布时间:2016年05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