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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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有保障 群众享实惠——宁海县实施大病保险制度纪实
[发布时间:2017年07月05日]
大病有保障 群众享实惠——宁海县实施大病保险制度纪实
宁海县逐步扩大罕见病纳入大病保险范畴有效 减轻参保人员就医负担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25日]
宁海县逐步扩大罕见病纳入大病保险范畴有效 减轻参保人员就医负担
医疗保险 转外就医 +大病保险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29日]
参保人员因治疗需要去外地就医的,应当先办理转外就医手续,未经核准自行转外的,待遇标准降低;符合居民医保大病保险补助条件的,在结算时自动补偿,无需另外申请参保或报销。
关于医疗费报销问题的咨询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28日]
大病保险补助办法:在一个医保年度内(每年5月1号至次年4月30号),门诊、特殊病种和住院治疗(包括应急记账、院外检查治疗、处方购药)发生医疗费中,个人自负、承担的医疗费累计超过3000元的部分,纳入综合减负的医疗费计算范围(由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抵扣的个人自负、承担部分也一并计入)。
多方联动,群策群力,余姚城乡居民医保制度顺利实施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19日]
在不增加个人缴费的前提下继续实施大病保险制度,由医保基金支付大病保险费用,个人负担医保费用超过两万至五十万部分由大病保险基金另行补偿,补偿比例在50%以上,缓解因病致、返贫的隐患,减轻参保对象的就医成本。
宁波市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问答(2017年居民分册)
[发布时间:2016年09月23日]
在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实施的同时,将实行城乡居民大病补助政策,各类参保人员住院和门诊特殊病种治疗政策范围内医疗费中,年度内个人自负和个人承担的医疗费超过2万元以上部分,由大病保险资金按下列比例予以补助:2万元至5万元部分,补助50%;5万元至10万元部分,补助55%;10万元以上至50万元,补助60%。
象山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明年元旦实施
[发布时间:2016年09月19日]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包括门诊治疗待遇、门诊特殊病种项目治疗待遇、住院治疗待遇、转外地就医待遇、院外检查(治疗)待遇、生育医疗费补助待遇、大病保险待遇。
医保重疾报销额度
[发布时间:2016年02月29日]
医保重疾报销额度相关问题解答
关于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调整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6年02月22日]
2016年5月1日起,参保人员住院及门诊特殊病种治疗发生的个人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按规定纳入大病保险的补偿范围,其他门诊医疗费不纳入大病保险的补偿范围。2015职工医保年度(2015年5月1日至2016年4月30日)纳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综合减负补助的医疗费范围,仍按甬劳社医保〔2010〕241号文件规定执行。
大病保险特殊药品的报销细则的内容有哪些?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02日]
在一个年度内(1月1日至12月31日),各类参保人员发生的特殊药品费用,年度补偿起付标准为2万元,2万元至5万元(含)部分,补偿50%;5万元至10万元(含)部分,补偿55%;10万元以上至最高限额(50万元)部分,补偿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