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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方联动,群策群力,余姚城乡居民医保制度顺利实施

 9月底余姚已有城镇居民参保对象25万人开始享受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原新农合参保对象的缴费工作、社保卡发放工作已经全面开展,余姚日报、E政厅、12333微信公众号等诸多平台均对城乡医保制度、政策做了广泛宣传。群众用参保缴费的行动积极响应,预计2017年1月,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对象将达到或超过50万人,参保率可达到95%。 

  城乡居民医保是由原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整合而成,将改善农村居民的医保待遇,消除原先城乡居民之间同病不同价的现象,从明年起,农村户籍参保人员在余姚市级医院门诊就医可以报销了,调高了宁波市外定点医院住院就医报销比例,所有参保对象特殊病种老年痴呆症的专科治疗相关费用也能报销,这些都是城乡居保制度实施带来的实惠。 

  政府财政大力支持,城居保筹资政府占比达三分之二,预计财政年负担5.8个亿,对低保、五保、二级以上持证残疾人等困难人群的缴费全额由政府负担,为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能够惠及所有参保对象提供了有力保障。 

   各街道、乡镇、教委层层发动,社区、村、学校积极配合,把握时间节点,在政策宣传、个人缴费工作中发挥作用,切实保证了应保尽保、应收不漏。 

  在不增加个人缴费的前提下继续实施大病保险制度,由医保基金支付大病保险费用,个人负担医保费用超过两万至五十万部分由大病保险基金另行补偿,补偿比例在50%以上,缓解因病致、返贫的隐患,减轻参保对象的就医成本。 

   各级定点医药单位主动适应制度调整,在定点医院协议管理、家庭医生签约、支付方式改革等各方面积极参与,为参保对象医保结算正常运行提供保障。 

   为方便群众办事,医保经办服务大厅(长安路31号舜龙大厦一楼)增设了城乡居民医保服务窗口,与职工医保窗口同时同场地经办各项医保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