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年02月03日 来源:阜新市工会 浏览次数:3564
各县区、局、市产业工会及直属基层工会:
为认真贯彻省总工会和市委脱困解困工作部署,切实履行工会关注民生、服务职工的职责,进一步推进工会精准帮扶工作,为全市职工特别是困难职工营造一个温暖、祥和的节日氛围,市总工会决定在全市开展2017年元旦春节送温暖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6年12月至2017年元月。
二、活动内容
1.深入调查摸底,做好建档立卡工作。各级工会要“知家情,解家困”,实施送温暖活动。深入基层、深入困难职工家庭,广泛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全面、细致掌握困难职工的实际情况,针对困难职工档案内五类重点群体,采取“四个一批”措施和“七个行动计划”,努力实现精准帮扶。对低收入困难职工家庭要适当提高生活救助标准,切实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2.关注重点人群,加大帮扶力度。各级工会组织要结合帮扶对象的实际,组织开展对劳模、一线职工的走访和对困难职工、农民工的慰问。重点关注在淘汰落后产能和经济结构调整过程中,暂时下岗失业的困难职工和农民工,结合省总和市总服务职工实事项目的落实,积极为他们提供职业介绍、技能培训、创业指导等有针对性的就业创业服务和节日性生活帮扶。
3.层层传导,增强帮扶实效性。充分发挥工会职工服务中心作用,预留足够的应急救助资金,开设应急性救助窗口,第一时间解决来访职工之难。各企业工会要利用好现有的职工服务设施,为职工提供切实可行的服务。各级工会组织要结合各自实际,通过多种形式的走访慰问,将工会组织的温暖送到每个困难职工的身边。
4.依法维权,切实保障职工权益。要根据有关规定,保障广大职工享有正常的福利待遇。特别是要重点关注农民工相对集中的行业、企业,积极参与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加强举报投诉接待力量和法律援助服务工作,依法依程序处理工资拖欠问题,确保广大农民工返乡前及时、足额拿到工资。
5.发挥阵地作用,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各级工会组织充分利用现有的文化活动场所,开展健康向上的职工群众文化活动。各基层工会、企业工会要利用总结会、表彰会、企业年会等活动形式,组织职工开展文体活动,丰富节日期间职工的文化生活,满足他们的精神文化需求。
三、资金安排
1.2016年下拨给各县区工会的中央、省财政专项帮扶资金,必须按帮扶项目要求使用,于2016年12月31日前使用完毕。
2.按照《辽宁省工会专项帮扶资金使用管理细则》(辽工办发[2015]15号)文件的规定,使用专项帮扶资金。生活救助标准为500元—1000元,医疗救助标准为1000元—2000元,大病救助标准为2000元—4000元。
四、具体要求
1.加强领导,争取党政支持。要把送温暖作为打赢国家扶贫攻坚战的一项重要举措,站在维护职工队伍和社会稳定的政治高度,强化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各级工会要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争取财政支持配套送温暖资金,运用好党政赋予的资源手段,广泛筹集送温暖资金,确保工会帮扶救助顺利开展。
2.改进作风,务求实效。各级工会组织要将送温暖的重心要放在基层,带着对职工群众的深厚感情,积极开展送温暖活动。深入到基层一线和困难职工家庭,摸实情、知实况、办实事。对被救助的困难职工入户核实比例不得少于20%,提高帮扶救助的实效性,有效推动送温暖活动深入开展。“两节”期间,帮扶中心要建立值班制,为职工提供全天候服务。
3.健全档案,规范资金使用。各级工会要对已不在本区域、本行业或不再符合标准的困难职工家庭依照管理规定及时解困、脱困、注销,不符合要求的橙色档案应及时补充完整并上报。严格按照《困难职工档案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经“申请—填报—核实—公示”的工作程序实施救助。严格管理使用中央、省财政专项帮扶资金,坚持“先建档、后帮扶、实名制”原则,依档帮扶,使用银行卡发放救助金,确保专款专用。专项帮扶资金,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对违反规定的,要加大问责力度,坚决从严惩处。
4.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工会组织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宣传阵地作用,对活动的开展情况及时进行宣传报道,重点宣传好的帮扶举措和成效。要加强舆论宣传和引导,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广泛参与,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帮扶困难职工的良好氛围。
请各县、区、局、产业工会于2017年2月8日前将送温暖活动总结、送温暖统计表及帮扶中心统计表上报市总生活保障部。另将文件电子版发送到邮箱fxbzbyx@163.com或QQ工作群:485753148
附件:1.2017年工会送温暖统计表
2.2016年度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工作统计表
阜新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6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