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特困户  五保户  新农合  
关于开展2017年“肾病援助行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07日]
锦州市总工会决定于2017年8月份开展“肾病援助行动”。
阜工办发〔2016〕29号市总关于开展2017年元旦春节送温暖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2月03日]
阜新市开展2017年元旦春节送温暖活动,根据《辽宁省工会专项帮扶资金使用管理细则》(辽工办发[2015]15号)文件的规定,使用专项帮扶资金。医疗救助标准为1000元—2000元,大病救助标准为2000元—4000元。
大连市职工慈善基金会帮扶救助特困职工
[发布时间:2017年01月25日]
大连市职工慈善基金会向本市盐业、自来水、化工、钢铁企业的9名特困职工发放救助金13万元。这次受到救助的职工均为本人或家属遭遇重大疾病而致使生活陷入困境的劳动模范、生产一线的骨干和农民工特困群体代表。
阜工办发〔2016〕23号关于实施2016年“大病救助”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9月30日]
阜新市市总工会决定对“在职在档”困难职工中开展“大病救助”活动
关于开展沈阳工会会员“光明康复行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03日]
沈阳市职工爱心慈善基金会2016年向经定点医院白内障手术治疗的工会会员捐助单眼每例自付部分医疗费1000元,共计1000例。
关于开展工会会员“光明康复行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01日]
大连市为符合手术条件的工会会员实施单纯白内障手术,根据受助对象人工晶体度数不同,分别采用爱尔康和瑞福两种美国进口人工硬片晶体。除医保报销外,其余费用由工会和定点医院承担,会员患者不需要承担任何费用。
关于开展工会会员“痔愈援助行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5月31日]
2016年5月31日起至2016年11月30日,援助2000名会员患者做痔疮手术,额满为止,实施手术治疗的会员患者每人一次性补助1000元
阜工办发〔2016〕10号关于开展“长效帮扶”援助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4月02日]
阜新市“长效帮扶”援助对象调整为:本市市建立工会的企事业单位在岗、在档并经过会员登记,且未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的职工。其本人因病造成生活不能自理并需要他人常年照顾;其配偶、子女(未婚并仍与父母生活)因病造成生活不能自理并需要他人常年照顾或患重大疾病。
锦州市总工会工会会员“痔愈”援助行动实施方案摘要
[发布时间:2014年08月07日]
锦州市总工会为全市工会会员信息网络化管理系统内的工会会员和全省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内困难职工本人,提供3类不同水平的援助。
锦州市总工会“工会会员光明康复行动” 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4年07月30日]
锦州市总工会对实施白内障手术治疗的工会会员单眼每例手术基础补助资金1000元。在此基础上,由定点医院在实际手术医疗保险个人自费部分的差额部分酌情给予减免优惠,特殊情况经研究后给予特殊救助,从2014年起,到2016年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