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大病救助政策指南
*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 关于开展2017年“肾病援助行动”的通知
- 锦州市总工会决定于2017年8月份开展“肾病援助行动”。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07日]
- 阜工办发〔2016〕29号市总关于开展2017年元旦春节送温暖活动的通知
- 阜新市开展2017年元旦春节送温暖活动,根据《辽宁省工会专项帮扶资金使用管理细则》(辽工办发[2015]15号)文件的规定,使用专项帮扶资金。医疗救助标准为1000元—2000元,大病救助标准为2000元—4000元。
[发布时间:2017年02月03日]
- 大连市职工慈善基金会帮扶救助特困职工
- 大连市职工慈善基金会向本市盐业、自来水、化工、钢铁企业的9名特困职工发放救助金13万元。这次受到救助的职工均为本人或家属遭遇重大疾病而致使生活陷入困境的劳动模范、生产一线的骨干和农民工特困群体代表。
[发布时间:2017年01月25日]
- 阜工办发〔2016〕23号关于实施2016年“大病救助”项目的通知
- 阜新市市总工会决定对“在职在档”困难职工中开展“大病救助”活动
[发布时间:2016年09月30日]
- 关于开展沈阳工会会员“光明康复行动”的通知
- 沈阳市职工爱心慈善基金会2016年向经定点医院白内障手术治疗的工会会员捐助单眼每例自付部分医疗费1000元,共计1000例。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0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