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年03月14日 来源:中国龙岩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网站 浏览次数:3772
2016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省委九届十五次全会、市委四届九次全会精神,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促进就业创业、加快人才队伍建设、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缩小收入差距、和谐劳动关系、提升保障服务能力,为“十三五”时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实现更好更快的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主要预期目标: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2 %以内,城镇新增就业2.2万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4.7万人;组织职业技能鉴定3万人;力争城镇企业基本养老、城镇职工医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达到43.7万人、40万人、35万人、31万人、39.9万人、35.6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续保率90%以上;各类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5%,群众举报投诉案件和劳动争议案件结案率分别达到90%以上。
一、推进更高质量就业
(一)促进城乡统筹就业。深化就业体制和相关制度改革,落实新时期就业创业政策,进一步完善配套政策措施,确保完成就业工作目标任务。建立统一新型就业制度和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完善拓展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功能。实施返乡就业工程,促进具有工作经验和技能水平的外出务工人员回乡就业。提高劳动者职业技能,全面开展城乡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劳动预备制培训。
(二)推动创业带动就业。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推动一系列促进就业创业政策落地见效,降低创业门槛,优化创业环境,鼓励以创业带动就业。着力培育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引擎,创建互联网创业孵化基地,培育“互联网+”等公共平台,完善创业项目资源库,推进创业担保贷款和创业培训。
(三)推进重点群体就业。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和创业引领计划,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提供支持。统筹实施“三支一扶”计划、村官计划、志愿服务计划、服务社区计划。健全就业援助长效机制,开展对就业困难群体的分类帮扶,落实社会保险的补贴范围,积极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统筹抓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农业转移劳动力、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
(四)积极预防和化解失业风险。注重解决化解产能过剩、企业兼并重组中失业人员再就业。健全完善失业保险金同物价挂钩联动机制,发挥失业保险预防失业、稳定就业和促进就业功能。
二、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一)推进社会保险制度改革。不断完善各项社会保险制度和政策,突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配合做好医改相关工作,深化医保付费改革,探索扩大职工医保个人帐户使用范围,完成新一轮职工和居民大病保险招投标工作。
(二)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以非公有制经济从业人员、城镇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为重点,将符合条件的各类群体纳入社会保障制度覆盖范围。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巩固和拓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推进全民参保登记计划,推动社会保险由制度全覆盖到人员全覆盖。
(三)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根据我市经济发展水平和各方面承受能力,逐步提高各项社会保障水平。探索建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企业退休人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正常增长机制。稳步提高住院费用个人报销比例和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提高到人年410元。
(四)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完善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制度,建立社会保险基金运行情况分析和风险预警制度,完善行政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管体系,建立基金使用效果和效率评价体系。发挥社保基金监管软件的作用,做好社会保险基金社会监督试点工作,做好监管软件发现的疑点信息的核查工作。
三、推进人才队伍建设
(一)完善人才工作政策。紧紧围绕我市产业发展布局,及时发布《龙岩市2016年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抓紧实施《龙岩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龙岩市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引进实施办法》和《“十三五”人才发展规划》等各项人才工作政策,确保落实到位。
(二)着力培养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充分发挥“6·18”、“9·8”等平台作用,着力引进一批符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布局的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和海外高端智力,支持各类海内外人才来岩创业就业;认真做好国务院津贴专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等选拔推荐工作,抓好引进人才和本土人才的培养和继续教育,逐步形成独具闽西特色的人才队伍;加强博士后科研工作的管理和服务,开展博士后工作站设站情况、博士后人才引进培养等工作调研;继续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认真做好专家服务和管理工作,认真组织开展专家服务基层、服务企业计划。
(三)推进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发挥闽西职业技术学院和技师学院等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的作用,培养大批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技术技能型、复合技能型和知识技能型高技能人才。加强技能大师工作室管理,争取新建2-3家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提升职业技能竞赛水平和质量。深化技工院校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实训和应用的办学机制改革,推行学制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
四、深化人事制度改革
(一)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坚持凡进必考原则,认真做好2016年度福建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加大考录政策向基层倾斜力度;根据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稳慎实施行政执法类、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分类改革,做好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警员、警务技术职务系列改革试点工作,扎实推进人民警察招录培养制度改革;认真实施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纲要,探索“互联网+”公务员培训新模式,加强和改进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以及在职培训;完善教学模式和特色课程设置,探索编写更加符合实践教育的教材,推进福建古田公务员特色实践教育基地建设;推进公务员平时考核试点,及时总结试点经验和做法;加强公务员队伍日常管理,加强和规范公务员职务职数管理,扎实做好年度考核、表彰惩戒等工作。
(二)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认真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着力解决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和职务聘任之间的矛盾,做好事业单位岗位聘用管理工作,完成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工作;不断完善公开招聘制度,有序组织开展2016年度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加强对教育、卫生等系统自主招聘工作人员的监督工作,坚决纠正公开招聘不正之风。强化机关事业单位工人考核管理,组织开展工勤人员继续教育。
(三)妥善做好军转安置工作。落实安置政策,确保按时完成省下达我市军转安置任务;落实自主择业政策,加大就业创业扶持和培训力度;加强军转干部教育培训和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加强协调配合,健全解困机制,保持企业军转干部队伍的安定稳定。
五、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一)扎实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分配工作。根据国家和省的部署,及时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作标准,开展工资统计和公务员工资试调查工作。加强对各县(市、区)分类指导,落实好职务与职级并行与乡镇工作补贴。
(二)深化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改革。积极稳妥推行以工资集体协商为主要形式的企业工资决定机制和正常增长机制。建立统一规范的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加强国有企业工资收入分配管理,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
六、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一)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机制。积极促进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推进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做好国企改革、经济结构调整中劳动关系调整工作,推进农民工逐步实现平等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健全完善劳动权益保障诚信评价体系,加大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和工业园区工作力度,巩固和提高劳动合同覆盖率和签订率。推进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力争实现全市劳动用工备案信息实时共享。
(二)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完善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局际联席会议、劳动保障执法监察与司法联动等机制建设,建立监察预防预警机制和快查快处机制。推进“无欠薪项目部”创建活动。根据阶段性特点,组织部署专项整治活动,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三)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调解工作。推进调解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实现办案场所正规化、调解仲裁队伍专业化。规范案件处理程序,提高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处理的质量和效率。
七、加强自身建设提升服务能力
(一)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完善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完善就业信息服务系统,开辟网上招聘大厅,多渠道发布用人单位招聘和求职者求职信息。完善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功能。推进各县(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服务窗口整合建设,推进龙岩技师学院新校区和市级实训基地建设。
(二)推进信息化建设。推进金保工程建设,建设“五险”统一参保登记申报平台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一体化集成应用平台,实现各项业务系统之间的衔接和协同办理。完善社保卡一站式制卡平台,拓展社保卡多渠道应用。
(三)持续改进作风。贯彻落实《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巩固和深化“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抓好机关效能和政风行风建设,推进文明行业和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全面提升干部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深入推进“马上就办”,大力弘扬人社系统“四为”精神,树立人社部门良好形象。
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