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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沈阳工会会员“光明康复行动”的通知

各区、县(市)总工会、产业(局)工会:

沈阳市职工爱心慈善基金会与六家定点医院联合开展工会会员“光明康复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益对象

沈阳市工会会员。

二、项目内容

基金会向经定点医院白内障手术治疗的工会会员捐助单眼每例自付部分医疗费1000元,共计1000例。

三、项目时间

2016年6月6日至额满为止。

四、项目地点

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地址:和平区南京北街155号    联系电话:83282332

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

地址:和平区三好街36号       联系电话:96615-61111

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暨医科大学眼科医院

地址:和平区新华路11号       联系电话:62037317

沈阳市第四人民医院

地址:皇姑区黄河大街20号       联系电话:26227022

沈阳何氏眼科医院

地址:皇姑区黄河北大街128号 联系电话:86541166

沈阳爱尔眼科视光医院

地址:和平区十一纬路11号     联系电话:4000500666

五、项目资金

由各区、县(市)、产业(局)历年捐款支出。

六、申请流程

(一)工会会员经定点医院检查符合白内障手术条件的,提供以下材料:

1.定点医院诊断原件;

2.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复印件留存);

3.沈阳工会会员服务卡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复印件留存),无工会会员服务卡需提供以下会员证明之一:

(1)工作证或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留存);

(2)基层工会组织(单位或社区工会)证明原件。

材料齐全后,工会会员到所属区、县(市)、产业(局)工会填写由基金会统一印制的《沈阳工会会员光明康复行动申请表》(简称《申请表》)。

(二)区、县(市)、产业(局)工会确认工会会员身份,在《申请表》加盖公章,一份一号,复制无效。

(三)《申请表》及相关材料经基金会审核通过后,由工会会员选择一家定点医院接受治疗。

七、工作要求

各区、县(市)、产业(局)工会在项目开展期间,做好工会会员咨询、《申请表》发放、身份审核、填报(相关材料粘贴)等项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沈阳市职工爱心慈善基金会电话:22565851 22737519

 

 

 

沈阳市职工爱心慈善基金会

       2016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