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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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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 特困户五保户新农合

大同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09年07月21日

大病患者属于最低生活保障的特殊保障对象(B类),文件中含享受低保的标准和申请审批程序等信息。

湖北省优抚对象医疗保障试行办法

发布时间:2009年07月15日

优抚对象按照属地原则相应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城乡基本医疗保障;建立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和医疗救助制度;给予优抚对象医疗服务优惠和照顾。医疗保障水平应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负担能力相适应。

关于调整市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和大病救助保险最高赔付限额的通知安政办〔2009〕106号

发布时间:2009年07月08日

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由原来每人每年2.8万元调整为3.5万元。 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救助保险最高赔付限额由原来每人每年18万元调整为25万元。 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救助保险费标准仍为每人每年65元,统筹年度中途投保的按65元标准缴纳保费。 四、本通知自2009年7月1日起执行。

云浮市扶助残疾人办法

发布时间:2009年06月16日

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白内障复明手术、精神病人治疗、肢体残疾人(偏瘫、截瘫、脑瘫、截肢、小儿麻痹后遗症、骨关节病)治疗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范围;

关于增加梅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特定病种门诊医疗费报销范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年06月11日

增加的特定病种门诊医疗费年支付限额标准为:地中海贫血、再生障碍性贫血5000元,血友病、帕金森病(帕金森综合症)6000元,癫痫4000元。在限额内由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被保险人共同负担,在职人员统筹基金支付70%、个人负担30%,退休人员统筹基金支付75%、个人负担25%。

汉中市城乡医疗救助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09年05月25日

含大病医疗救助方式、标准、申请、审批程序等信息。

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09年05月12日

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因公致残人员护理费标准的通知(豫人社[2009]89号)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30日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因公致残人员护理费标准的通知(豫人社[2009]89号)

盘锦市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办法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14日

盘锦市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办法

十堰市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

发布时间:2009年03月31日

优抚对象因患大病医疗费用支出数额较大,其医疗费用在经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补偿)以及医疗补助后,个人负担仍有较大困难的,要优先纳入城乡医疗救助范围,医疗救助标准按照《湖北省城乡贫困群众医疗救助实施方案》的规定执行,具体办法和标准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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