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特困户  五保户  新农合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16日]
辽宁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实施方案中,医疗扶贫是一项重点任务。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
闽政〔2016〕53 号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16日]
对于困难的重病、重残儿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给予适当倾斜,对符合条件的优先列入医疗救助第一类、第二类救助对象,优先纳入重特大疾病救助范围。
缓解困难群众看病难问题 我市设区县扶贫济困医疗基金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16日]
设立区县扶贫济困医疗基金,专门用于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不含纳入民政救助系统的因病致贫扶贫对象),纳入民政救助系统的低保、“三无”、五保、孤儿、在乡重点优抚对象、重度残疾人等城乡困难群众实施救助。
我省先后出台新农合相关政策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16日]
辽宁省卫计委先后发布新农合相关政策:1、异地就医支付标准;2、新农合、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一站式结算;3、将“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等纳入“盐酸埃克替尼”、“盐酸吉非替尼”相应目录。
龙泉市民政局全力做好大病医疗救助工作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16日]
凡患重大疾病的城乡困难群众,由当事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按要求详细、具体、如实提供各种相关材料,经村(居)委会、乡镇(街道)审核后,报市民政局审核,具体工作人员审核后通过班子会再审批,确保上报情况的真实性、可靠性。
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15日]
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
枞阳社保兜底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15日]
枞阳社保兜底实施意见
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金华市财政局 金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转发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进一步调整完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有关政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15日]
符合市区大病医疗商业补充保险政策的由本人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支付的自费费用纳入相应起付线累计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明天计划”救治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15日]
资助对象为:全区城乡各类社会福利机构养育的0至18周岁的残疾孤儿以及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11〕203号)认定的社会散居孤儿。
门诊慢性病配额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15日]
办理条件: 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经评审取得门诊慢性病资格的,可以享受门诊慢性病医疗待遇。 办理材料: 1、《咸宁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证》; 2、本人社保卡(居民医保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