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大病救助政策指南
*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 南京市江宁区2017年新型合作医疗(居民医疗保险)工作实施意见
- 继续开展新型合作医疗(居民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工作。参加对象为年度内所有参加新型合作医疗(居民医疗保险)的居民,年人标准为39元,在年人基金标准中提取。具体实施办法由区合管办另行制定。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15日]
- 困境儿童大病医保不设最高支付限额
- 将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和低收入家庭儿童、特困供养儿童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对其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资助;逐步提高对重病、重残儿童的救助支付比例。对于符合条件的困境儿童,下调大病保险起付标准,提高报销比例,不设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15日]
- 济南市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管理办法
- 济南市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15日]
- 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重大疾病保障工作的规定
- 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重大疾病保障工作的规定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14日]
- 玉溪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审核结算管理办法
- 玉溪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审核结算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