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特困户  五保户  新农合  
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1月09日]
健全重特大疾病保障机制。在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基础上,采取降低起付线、提高报销比例、合理确定合规医疗费用范围等措施,提高大病保险对困难群众支付的精准性。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将低收入家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低收入救助对象,以及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纳入救助范围,发挥托底保障作用。
国务院医改办专职副主任梁万年解读“十三五”医改规划
[发布时间:2017年01月09日]
2017年,我们将基本实现符合转诊规定的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到2020年,基本医保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首先,我们将健全基本医保稳定可持续筹资和报销比例调整机制。其次,要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第三,推动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四是健全重特大疾病保障机制。五是推动商业健康保险发展。
关于印发《宿州市农村贫困人口分级诊疗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1月09日]
关于印发《宿州市农村贫困人口分级诊疗办法(试行)》的通知
嘉兴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指南
[发布时间:2017年01月09日]
嘉兴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指南
嘉兴市本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付指南
[发布时间:2017年01月09日]
嘉兴市本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付指南
关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京人社农合发〔2017〕11号
[发布时间:2017年01月09日]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报销比例提升10% 城镇居民门诊报销额提至三千元
《关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7年01月09日]
《关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7年01月09日]
对于困难的重病、重残儿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给予适当倾斜,对符合条件的优先列入医疗救助第一类、第二类救助对象,优先纳入重特大疾病救助范围;其年度住院治疗费用在医疗保险报销、医疗救助后,个人负担较多严重影响基本生活的,符合条件的优先为其办理临时救助。
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出生缺陷救助试点项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1月09日]
出生缺陷干预,救助病种为新生儿48项遗传代谢病串联质谱检测出的氨基酸、有机酸和脂肪酸三大类类疾病,17项其它遗传代谢性疾病。
2017年医保卡使用方法,赶紧收藏!
[发布时间:2017年01月09日]
参保人员患大病后,在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本市医保规定的个人自负部分,纳入居民大病保险支付范围,由大病保险资金报销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