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大病救助政策指南
*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 关于修改《襄阳市临时救助实施办法》的决定
- 本实施办法所称临时救助,是指政府对因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的应急性、过渡性的救助。
[发布时间:2017年02月10日]
- 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
- 对于困难的重病、重残儿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给予适当倾斜,逐步提高报销比例。对符合条件的优先列入医疗救助第一类、第二类救助对象,优先纳入重特大疾病救助范围。
[发布时间:2017年02月10日]
- 通化市客管处开展“送温暖”走访慰问活动
- 通化市客管处开展“送温暖”走访慰问活动
[发布时间:2017年02月10日]
- 关于转发鲁人社发〔2016〕50号职工大病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
- 关于转发鲁人社发〔2016〕50号职工大病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2月10日]
- 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
- 对于困难的重病、重残儿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给予适当倾斜,逐步提高报销比例。对符合条件的优先列入医疗救助第一类、第二类救助对象,优先纳入重特大疾病救助范围;其年度住院治疗费用在医疗保险报销、医疗救助后,个人负担较多严重影响基本生活的,符合条件的优先为其办理临时救助。
[发布时间:2017年02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