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特困户  五保户  新农合  
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02日]
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02日]
关于印发《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关于印发《贵州省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02日]
首批救治病种为儿童白血病(含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和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含房间隔缺损、室间隔缺损、动脉导管未闭、肺动脉瓣狭窄、法式四联征以及合并两种或以上的复杂性先心病)、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等7类13种疾病。结合我省实际逐步扩大集中救治病种。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贫困住院患者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02日]
实行“先诊疗,后付费”的结算服务模式,是有效解决农村贫困患者垫资压力和费用负担,充分发挥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新农合)、大病保险、大病救助等医疗保障、救助政策合力,确保农村贫困患者得到及时救治的有效方式。
《农村贫困住院患者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工作方案》解读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02日]
实施对象。“先诊疗,后付费”实施对象为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新农合)的农村贫困患者。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扩大实施区域和实施对象范围。
新农合大病保险理赔门槛降低进一步向贫困人口倾斜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01日]
大连市新农合大病保险理赔门槛降低进一步向贫困人口倾斜。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01日]
困难群众大病补充保险保障对象为具有我省户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居民,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1)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2)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对象; (3)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省人民政府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01日]
切实做好城乡居民医保和大病保险的接续工作,落实大病保险待遇,确保各项制度的平稳衔接;要结合当地实际,通过开展门诊特殊慢性病管理或实行单病种付费等方式,将原新农合纳入重大疾病医疗保障工作试点的病种和门诊重症慢性病病种纳入城乡居民医保管理范围,确保原有待遇不降低。
关于对农村失业人员实施精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扶持促进致富奔小康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01日]
进一步健全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通过不断完善大病保险筹资机制,逐步提高待遇水平,切实减轻了参保人员就医负担。通过降低大病保险起付线等办法,扩大受益面,惠及参保群众,实施大病保险精准保障。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有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01日]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有关事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