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大病救助政策指南
*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 关于印发自治州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 关于印发自治州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4月02日]
- 河南省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发放首批理赔款
- 我省困难群众患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及大病保险按规定报销后,由大病补充保险对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再次给予报销,起付超过3000元就可以报销30%,花销越大、报销比例越高,超过5万元以上部分可以报销90%,且不设封顶线。大病补充保险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的报销范围一致、运行年度一致,自今年1月1日开始算起。
[发布时间:2017年04月02日]
- 贫困人口慢性病门诊保障实施方案
- 见附件。
[发布时间:2017年04月01日]
- 贫困人口综合医保实施细则
- 见附件。
[发布时间:2017年04月01日]
- 关于印发《永州市冷水滩区城乡医疗救助实施细则》的通知
- 关于印发《永州市冷水滩区城乡医疗救助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4月01日]
